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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2号)核准,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999,999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167,220张,募集资金余额1,508,824,985.32元已于2020年12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查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3-143号《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债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 年10月23 日,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上述2个专项账户剩余资金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已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流动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

  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全部注销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及上述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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