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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授权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最高余额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分批使用。

  (三)、资金投向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六章第一节风险投资中列示的投资品种。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

  (六)、审批程序和内部控制: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的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七)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拟采取措施如下:

  1、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资金的进展及安全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议的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1-013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诚信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信药业”)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情况如下:

  诚信药业因置换现有贷款及经营周转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亿元的授信额度,贷款期限3年,贷款利率以双方签订的资金借款合同为准。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董事会同意上述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因诚信药业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为70.2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诚信药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8月17日

  3、注册地点:启东滨江精细化工园区

  4、法定代表人:刘家生

  5、注册资本:22,349万元

  6、主营业务:丙胺酰谷氨酰胺、奥拉西坦、阿托伐他汀钙、吡喹酮、瑞舒伐他汀钙、替比夫定原料药生产、销售;酮还原酶生产、销售;维生素C葡萄糖苷生产、销售;氨基酸系列产品销售;化工原料中间体、日用化妆品、生物医药产品研发、销售、技术转让(除危险化学品、有毒品等国家 专项规定的产品);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诚信药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诚信药业86%的股权,自然人喻红忠、喻艳分别持有诚信药业10%、4%的股权。具体产权及控制结构关系如下图:

  

  喻红忠已将其持有诚信药业10%的股权质押予公司。

  8、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以上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诚信药业为南通诚信氨基酸有限公司向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本金1,600万元的借款以及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诚信药业相关土地、房屋以及部分生产、检测和实验设备已质押予农行启东支行;此外,另有部分生产设备系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融资。

  此外,诚信药业无其它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9、经核查,诚信药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诚信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诚信药业86%的股权,公司拟为诚信药业此次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置换现有贷款及经营周转的需要。诚信药业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鉴于诚信药业的董事会成员及管理层将由公司委派任命,公司对其经营有实际控制权,公司对诚信药业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情况。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截止本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8,953.88万元(其中,涉及美元部分担保金额按照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5249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5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54%。除此以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1-016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2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22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10日(星期三)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及列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第1个议案《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第3个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2月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注: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 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及信函应在2021年2月18日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1年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3、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9号公司四层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投票注意事项

  1.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 投资者可于次一交易日在证券营业部查询其使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结果。对于总议案的表决意见,在投票结果的统计、查询和回报的处理上,分拆为对各项议案的投票,在查询投票结果回报时,显示为对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4. 在深交所开展业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592-3781760

  传真:0592-6515151

  邮编:361028

  联系人: 冯清清、尤雅

  电子邮箱:fengqq@kingdomway.com

  youya@kingdomway.com

  特此通知。

  附: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6

  2、投票简称:金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2月10日,本人/本公司(即委托人)持有贵公司人民币普通股________股。本人/本公司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未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实行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委托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特此确认!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公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1-014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坏账核销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追收无果、客户公司已注销以及小额应收账款催收成本大于应收账款的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

  公司本次核销的公司及子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共计29笔,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账面原值合计14,081,707.35元,具体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坏账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坏账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坏账的计提符合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的规定,本次核销坏账金额合计人民币14,081,707.35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核销的坏账款项所涉及的债务人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对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该核销坏账事项。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1-012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15日收到公司原董事高志松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其他一切公司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高志松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董事会接受高志松先生的辞职报告,辞职后不再继续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具体内容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2021-004号《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鉴于高志松先生已辞职,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吴轶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本次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五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轶: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8年4月至2009年2月历任厦门金达威维生素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更名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车间工段长、技术部经理、A车间主任,2009年2月至2010年5月担任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担任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今任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吴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位。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1-015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津贴调整情况

  随着公司规模和业务的不断发展及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独立董事工作强度增大,专业素质要求提高。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有效调动独立董事积极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照当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综合水平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7.2万元/年调整为10.8万元/年,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月开始执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审议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独立董事津贴调整,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1-010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下午在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获全体监事确认。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王水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应到三人,实到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坏账的计提符合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的规定,本次核销坏账金额合计人民币14,081,707.35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核销的坏账款项所涉及的债务人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1-009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上午在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公司五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获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斌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到八人,实到八人,公司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收益,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六章第一节风险投资中列示的投资品种。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具体内容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 2021-011号《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同意提名吴轶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厦门特工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推荐函,公司董事会感谢厦门特工开发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支持和信赖。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推举吴轶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更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具体内容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 2021-012号《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置换现有贷款及经营周转需要,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诚信药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具体内容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 2021-013号《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其它应收款坏账合计金额人民币14,081,707.35元进行核销。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具体内容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 2021-014号《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7.2万元/年调整为10.8万元/年,并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 2021-015号《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下午2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第1个议案《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第3个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 2021-016号《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五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轶: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8年4月至2009年2月历任厦门金达威维生素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更名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车间工段长、技术部经理、A车间主任,2009年2月至2010年5月担任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担任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今任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吴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位。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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