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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14版)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下转C16版)

  (上接C14版)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经信永中和审计。

  21、宜宾市翠屏区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翠屏海天目前主要负责宜宾市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2、新疆高新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新疆海天目前主要负责昌吉州高新技术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经信永中和审计。

  23、成都天府新区锦悦泰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经信永中和审计。

  24、四川海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如下:

  注:四川海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系于2020年3月新设的子公司,尚未出资。

  (二)控股子公司

  1、简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简阳海天系资阳海天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经营简阳市城区的供水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经信永中和审计。

  2、江油海天鸿飞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江油海天系海天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目前主要负责江油市十一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江油市第一批(八座)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经信永中和审计。

  3、罗平海天长青水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罗平海天系海天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目前主要负责曲靖市罗平县工业园长青片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经信永中和审计。

  4、平舆海天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经信永中和审计。

  5、蒲江达海水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经信永中和审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顺利实施,公司的生产规模、市场拓展能力等将进一步提升,进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有利于公司整体规模、品牌知名度的进一步提升,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高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量及拟投资项目

  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7,8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二)实际募集资金与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存在差异的安排

  公司本次三个拟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合计114,794.7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建设投资80,101.25 万元。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若不一致,公司则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发行人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海天集团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供水业务及污水处理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定,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829.90万元、62,932.95万元、67,398.11万元和38,579.94万元;从生产规模看,公司目前商业运营的污水处理设施总规模66.37万吨/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新增2.80万吨/日,若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风险抵御能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与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2、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86,622.40万元,资产负债率达到67.31%,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101.25万元,未超过公司目前的资产总额,同时,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有助于公司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3、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技术水平相适应

  公司重视研发,目前已拥有专利116项,已掌握行业通用的主要污水处理技术,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基础。

  4、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管理能力相适应

  公司从事污水处理业务超过12年,行业经验丰富。公司主要管理团队成员在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服务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公司管理团队分工明确,决策效率较高,执行能力强,能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效支持。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金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可行性。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主营业务展开,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1、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在四川省蒲江县实施雨污管网建设、新建和改扩建污水处理厂(站)等,建设期3年,由子公司蒲江达海实施,采用PPP合资运作模式,合资方为蒲江县城乡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通过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公司(根据蒲江达海公司章程,合资方蒲江县城乡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均不参与项目公司的利润分配)。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雨污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站)改扩建工程及存量资产移交运营。项目总投资87,035.1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8,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工程为雨污管网工程和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雨污管网工程建设规模为污水管网工程118.995km,雨水管网工程115.179km(均以政府实际规划长度为准);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规模为2万m3/d,污水处理采用改良AAO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蒲江县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完善,整体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然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却赶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城市现有排水系统不完善,蒲江县旧城区、乡镇采用雨污合流制排水,部分已建污水处理厂(站)排水标准已不满足国家相关要求,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设计处理规模已不能满足污水处理量的要求,影响了整个城市的环境。

  本项目新建的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能有效的收集处理污水,改善环境,促进城乡发展。

  3、项目特许经营权情况

  2019年4月,公司与四川省蒲江县水务局、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及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共同签订了《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经蒲江县人民政府授权批准,四川省蒲江县水务局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新建、提标改建、扩建和存量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等工作,并提供出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的污水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期20年。

  4、项目选址及项目用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雨污管网工程位于蒲江县城及其下属的大兴镇、大塘镇、朝阳湖镇、成佳镇等乡镇;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位于鹤山街道东北面的团结村,该厂址紧邻已建设完成的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建成后的服务范围为蒲江县城。

  根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约定,四川省蒲江县水务局负责提供合作项目建设场地,负责征地拆迁等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有权独占性地使用项目土地。

  5、项目概算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雨污管网工程和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工程估算总投资59,614.2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311.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72.26万元,预备费4,130.58万元。各项投资组成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6、项目实施进度

  下表为项目实施的初步计划安排,最终实施计划由项目执行单位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确定。

  (1)雨污管网工程

  (2)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7、环保情况

  2018年12月21日,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复》(成环评审[2018]240号),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通过环评审查。

  8、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雨污管网工程在运营阶段预计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4,261.44万元,净利润626.67万元,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5.00%,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9.60年;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在运营阶段预计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1,896.44万元,实现净利润216.53万元,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6.12%,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9.94年。

  (二)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金坪镇金堂村建设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建设期18个月(不含前期工作),由全资子公司宜宾市翠屏区海天水务有限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通过增资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翠屏海天。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1座以及配套管网,污水处理规模8,000m3/d,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AAO工艺”。项目总投资12,759.6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7,101.25万元。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宜宾市翠屏区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污水排放问题越来越严重。目前整个宜宾市翠屏区象鼻组团污水大部分未经处理便就近排入了附近河流,污染了附近水体,严重影响附近水域水质规划目标的实现,急需新建污水系统解决此地区的污水处理问题。目前宜宾市翠屏区象鼻组团新建城市污水管网按雨、污分流制建设,污水未经处理排入区域河内,严重污染区域水体。

  该工程的建设将直接改善市区主要河道的污染状况,对改善人民生存环境,提高健康水平以及发展翠屏区投资环境有深远影响。

  3、项目特许经营权情况

  2018年10月17日,公司与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授予宜宾市翠屏区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翠屏海天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安装调试、以及项目的运行及维护。特许经营期为30年。

  4、项目选址

  拟建厂址选在金坪镇金堂村,拟建厂址位于场镇下风向,位于城镇较低处,厂址交通便利,周边道路方便。项目建成后的服务范围为岷江新区北部片区、象鼻产业园及象鼻街道的方水村、大麦村、十里村、杨柳村、金象社区。

  根据公司与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提供国有建设用地,并以划拨方式向项目公司提供污水处理项目用地,并确保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性地使用项目用地。

  5、项目概算总投资

  项目概算总投资12,759.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760.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60.66万元,基本预备费638.50万元。各项投资组成详见下表:

  6、项目实施进度

  下表为项目实施的初步计划安排,最终实施计划由项目执行单位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确定。

  7、环保情况

  项目已获得宜宾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对宜宾市龙禹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复》(宜市环函[2018]55号)。

  8、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在运营阶段预计年均可实现营业收入946.62万元,净利润349.05万元,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2.77%,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5.78年。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进行项目投标及项目中标后的实施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需要大量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日常运营,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公司投资规模的快速增长对资金的需求快速增加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镇污水的总量快速增长,同时,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于城镇污水综合治理的需求也在快速增加,对城市污水综合治理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对污水治理企业的综合实力和资金需求也提出更高的要求。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具有较大规模的供水和污水处理能力,供水能力达到32.70万吨/日,商业运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6.37万吨/日。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建设的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外,公司已有多项污水处理项目处于在建或筹建过程中。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布局及开拓其他地区的污水处理市场,因此,随着公司未来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也将显著增加,适当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2)参与项目招投标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通常需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取得,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新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在进行招投标时,通常对参与投标企业均会设置较高的资金实力门槛,同时设置较高的投标保证金,资金实力雄厚的企业往往更易获得项目。大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通常超过千万级别,频繁的投标保证金支出对企业流动资金占用巨大,需要补充流动资金以应付投标保证金等流动资金的影响。

  (3)城镇污水投资回收期带来的补充流动资金需求

  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具有投资金额大、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行业内企业在项目投资过程中及运营前期都有大量资金被长期占用,给企业的日常经营及新项目开拓带来压力。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期一般为12-36个月,投资回收期通常为8-12年。运营资金的大量占用导致公司银行贷款持续增长,最近三年末资产负债率均在60%以上。因此,补充营运过程中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缓解营运过程中的资金压力,降低资产负债率,推动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3、营运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

  公司将严格执行证监会、上交所等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营运资金进行管理。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4、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充裕的营运资金将有效改善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同时可以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适时投放营运资金,用于研发投入、品牌建设、员工培训等方面,推动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降低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和资产负债率。

  5、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增加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后,为公司实现业务发展目标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来源,有利于扩大业务规模,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公司资产、每股净资产和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将大幅增长,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规模和实力,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资产负债率的降低将有助于公司进行一步使用财务杠杆,提升公司的发展速度。

  2、对公司资产收益率及盈利能力的影响

  在募集资金到位初期,项目尚处于投入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难以在短期内全部产生效益,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会有所降低;但从中长期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项目建成后,公司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将大幅增长,公司盈利能力将有较大提高。

  (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成功实施对公司的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

  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的运营规模,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量和投资回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与竞争力。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补充将有效满足公司投标保证金、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运营带来的新增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未来业务快速扩张打下基础,弥补公司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带来的资金缺口,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引进较大比例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从长远看,募集资金项目将有效扩大公司发展空间,增强公司中长期发展能力,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三)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对主营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将扩大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加速主营业务模式的延伸,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并减少波动,增强公司经营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技术研发能力,增强公司在主营业务方面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第五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及作出投资决定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已披露的其他信息外,应审慎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如下列情况发生,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或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风险因素

  (一)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公司是以供水业务及污水处理业务为主要发展方向的综合环境服务运营商,在特许经营权范围内提供供水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供水业务及污水处理行业通常采用BOT、TOT等模式进行运作,投资回收期较长。在项目招标过程中,运营方需要支付大额投标保证金,同时,项目建设期运营方通常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由此行业内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较快,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业务发展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和股东资本投入,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6.58%、65.07%、64.56%和67.31%,处于较高水平,存在一定偿债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5,331.98万元、21,010.39万元、18,634.81万元和26,706.08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03%、33.18%、27.36%和68.74%。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与所处行业的经营特点密切相关。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收入按月确认,而平均结算期为1-3个月,从而形成应收账款,尽管污水处理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地方政府或其授权方,信誉和偿债能力较好,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但由于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公司仍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

  (三)户表安装业务收入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户表安装业务收入分别为13,892.01万元、14,894.66万元、13,308.70万元和8,338.46万元,其毛利占公司综合毛利的比例分别为48.48%、41.69%、34.96%和41.04%。公司户表安装业务收入增减主要受户表安装户数以及户表安装单价变动的影响,公司户表安装业务开展区域位于简阳市城区、新津区城区、资阳市城区和乐至县城区,根据政府规划,上述地区未来城市规模将持续扩大,市场空间也将持续增长。但如果上述区域未来房地产开发速度放缓或户表安装价格大幅下降,则公司面临户表安装收入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四)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带来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快速的发展态势。2017-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0,829.90万元、62,932.95万元、67,398.11万元和38,579.94万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达29家,分布在全国不同的区域,管理难度相对较大;同时,公司不同区域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存在一定差异,从而提高了选择生产工艺和日常运营管理的难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都将进一步扩大,从而对公司的管理能力、人才资源、组织架构等提出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增大了公司的管理与运营难度。

  (五)出水水质超标并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随着近年来污水处理厂的国家排放标准不断提高,环保监测指标不断增加以及环保部门日常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全国各地污水处理厂经营难度提高,面临的环保违规风险逐步加大。公司下属污水处理厂均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排放标准进行污水处理及出水检测,并配备相应的出水超标应急预案。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全国各地生产生活活动日益丰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日益多样化。而出水水质受到进水水质、设备运行状况、工艺参数设置及控制等因素综合影响,若个别排放主体未按照环保部门相关要求排放或者突发自然灾害,导致进水水质相关指标大幅超过设计进水标准,抑或污水处理厂出现设备突发故障等不可预见的情形,均可能导致出水水质超标风险并由此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水处理单价调整不及时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供水业务及污水处理业务。供水业务依据特许经营权协议在相关区域具有垄断性,城市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具体定价权限按价格分工管理目录执行,并实行听证制度和公告制度。供水价格通常不进行频繁调整,但因物价水平上升而导致供水成本上升的,可由供水企业向本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水价格调整申请,并接受政府多个有关部门的审核。供水价格经审定后,需经过政府会议、听证等一系列程序,通常调价周期为2-5年。污水处理的采购价格通常由政府部门负责,各地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发展情况制定了不同污水处理采购定价政策,调整周期通常为1-3年。公司经营的项目多以BOT、TOT模式进行运作,首次定价通常在公司与政府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中进行约定,价格变动则由公司根据成本监审情况向特许经营权授予单位提出申请,政府机关根据各地物价变动因素等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若因人工成本、电力采购价格、原水采购价格、药剂价格等持续上升导致供水成本或污水处理成本增长,同时因政府听证或审核等程序存在不确定性而使供水价格或污水处理价格无法得到及时调整,则将导致公司营业毛利率出现波动。

  (七)特许经营权经营风险

  国内供水和污水处理项目均实行特许经营,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招投标或通过收购股权、资产等方式取得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与地方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政府部门可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若经营者未发生违约等行为,政府通常会继续或优先授予特许经营权,但公司仍然存在上述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无法继续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风险。同时,特许经营协议通常约定,特许经营权受让方违约或违背承诺,政府有权收回特许经营权。目前,公司针对运营、建设及拟投资的特许经营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进行规范运作,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有效且履行中,但仍不排除在特许经营期内因历史原因、不可抗力等外部因素导致特许经营权协议违约,甚至遭收回的风险。

  此外,新津海天前身新津县地源供排水有限公司通过承接成都市地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自来水相关资产,自2005年5月即在新津从事自来水经营业务。虽然根据新津县人民政府2005年1月第40次常务会精神,新津县地源供排水有限公司有权承接成都市地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在新津的自来水经营业务,但是由于新津县地源供排水有限公司成立时间较早,未与地方政府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目前公司计划将新津海天回售给政府。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与地方政府指定的公司就转让新津海天股权签署框架协议,并共同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开展相关工作,转让工作完成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双方协商和转让期间,发行人将继续按照政府要求正常运营。

  (八)诉讼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海天集团及部分子公司存在涉及债权债务及合同等的未结诉讼,海天集团主要涉及债权和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峨眉山海天主要涉及债务纠纷。发行人针对相关未决诉讼在报告期之外计提预计负债617.20万元,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00.00万元,共计1,017.20万元,计提金额合计占发行人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56%。虽然发行人已就上述案件做了充分的应诉准备并已计提了预计负债或资产减值损失,但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对发行人及子公司的声誉、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九)特许经营项目用地风险

  公司特许经营项目用地包括自有土地、政府方提供独占使用土地两大类,其中自有土地系指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政府方提供独占使用土地是指政府根据与公司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确保公司依法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并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无偿独占使用,具体方式主要为政府通过划拨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办至其附属企业名下,由其附属企业将土地无偿提供给项目公司使用。由于供水、污水处理项目均为地方政府民生工程,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会要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限期内完成工程施工并力争早日投运。虽然公司下属特许经营项目建设均按规定办理了投资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事项,项目用地主要由地方政府方根据协议约定予以确保提供,少量由向地方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或集体经济组织租赁使用,但由于部分土地涉及国家征用、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相关手续较为复杂,耗时可能较长,地方政府可能无法按约定提供项目用地,由此地方政府附属企业或项目公司可能面临责令退还土地、罚款等行政处罚,由此导致该等项目可能无法按计划实施甚至存在无法收回投资的风险。

  (十)土地或房产权属瑕疵风险

  报告期末,发行人部分自有项目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权属证明。发行人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发行人可继续使用相关土地、房屋,未因违反土地相关规定而受到处罚的确认(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情况的相关内容”)。但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办理程序及其前置的规划、建设等程序较多,办理时间较长,最终取得权属证书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发行人因权属瑕疵导致未来不能继续使用相关房屋土地,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水务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水务行业关系到国计民生,与人们的日常工作、生产和生活关系密切,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国家一直大力支持行业的发展。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务院于2014年11月发布《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鼓励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投资城镇供水、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政府依法选择符合要求的经营者。政府可采用委托经营或转让—经营—转让(TOT)等方式将已经建成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转交给社会资本运营管理。国家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于2016年9月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的意见》,民间资本可以采取合作、参股等方式参与供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经营。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可作为专业运营商,受托运营供水、污水处理设施。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营;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股权认购等进入市政公用行业,政府可根据行业特点和不同地区实际,采取控股或委派公益董事等方法,保持必要的调控能力。近年来,政府越来越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产业发展市场化、行业监管法制化的运行机制将是未来水务行业的发展方向。同时,水务行业具有垄断性、特许经营性等特点,若未来行业管理体制与监管政策出现变化与调整,政策导向不利于民营企业投资运作,将对其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自来水供水业务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按照70%的退税比例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公司下属子公司从事污水处理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公司下属珙县海天、乐至海天、乐山海天、简阳海天、简阳环保、峨眉山海天、新津海天、资阳污水、成都海天污水、天府海天、彭山海天、江油海天、资阳海天享受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

  未来,公司还将继续申请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污水处理业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若国家调整相关税收政策,公司及子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十三)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费功全先生通过海天投资和大昭添澄间接持有海天集团17,429.72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比例为74.49%。本次发行完成后,海天投资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将下降为55.86%,继续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虽然公司通过制订并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要求控股股东规范表决意见的决策程序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但费功全先生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可凭借其控股地位,影响公司人事、生产和经营管理决策,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十四)行业技术标准提升的风险

  水务行业的质量控制及达标情况直接关系环境质量和居民的生活水平。国家针对城市供水出台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针对污水处理排放出台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为进一步保护水环境,国家将逐步提高供水标准及污水处理的排放标准,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目前,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污水排放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但随着监管要求的逐渐提高,地方政府也陆续出台了更高标准的排放要求,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6年12月出台了《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将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划分为重点控制区域和一般控制区域,区域内排污单位分别执行不同的排放限值。因此,公司未来需要对岷江、沱江流域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术升级、提标改造,新建污水处理厂按照地方较高标准执行,则公司需要增加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虽然公司可以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向政府申请提高价格,但若公司不能及时获得相应的补偿和合理的回报,公司将面临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十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污水处理项目投资运营业务,以加强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持续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协同发展,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管理不善导致其不能如期实施,都将给募投项目的收益带来一定风险。

  同时,若因污水处理管网建设滞后、政府新建污水处理厂等因素导致污水处理量不足及管理费用上升,则将影响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

  (十六)上市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以及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和股本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完工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发行当年及以后年度投资项目不能完全达产并产生效益,同时,公司投资项目均有投资回收期较长等特点。公司全面摊薄净资产和每股收益率与过去年度相比将有一定幅度下降,一定期间内存在公司净资产和每股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二、重大合同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签署、尚未执行完毕且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建设工程合同

  1、建设工程发包合同/设计采购合同

  (下转C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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