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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1年2月8日,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量较大及人员变动,公司综合考虑自身发展战略、未来审计的需要以及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拟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下午2: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2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1年2月2日以现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东鸿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量较大及人员变动,公司综合考虑自身发展战略、未来审计的需要以及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拟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9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鉴于立信审计业务量较大及人员变动,公司综合考虑自身发展战略、未来审计的需要以及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众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沟通,立信对此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0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5、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6、2020年有合伙人(股东)44人,注册会计师331人,从业人员数量1018人,其中293名注册会计师可签字盖章证券类业务报告。

  7、2019年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5,723.40万元,2019年审计业务收入为38,673.72万元,2019年证券业务收入为13,042.76万元,2019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2家。2019年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2019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为6,03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众华自2004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为2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诚信记录

  众华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2次,涉及从业人员3名;受到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从业人员12名。

  (四)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格,2005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4年,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负责或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特别在企业改制上市、企业重组和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年度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伟峰,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5年,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在企业重组、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年度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蓉,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5年,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在企业重组、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年度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格、拟签字会计师范伟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定价。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其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3年,2019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立信实质性开展年报审计工作。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立信审计业务量较大及人员变动,公司综合考虑自身发展战略、未来审计的需要以及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拟改聘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沟通,立信对此无异议。

  公司对众华的执业情况及审计团队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进行充分考察,认为该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双方均无异议。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充分考虑时间问题可能对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的影响,拟委派足够数量、经验丰富的团队参与公司审计,为审计进度及质量提供合理保证。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2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1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2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广东省普宁市池尾工业区上寮园256幢013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广东省普宁市池尾工业区上寮园256幢0138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广东省普宁市池尾工业区上寮园256幢0138号);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5343;传真号码:0663-291801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工业区上寮园256幢0138号(515343)

  (2)联系人:许钦鸿

  (3)电  话:0663-2912816      传  真:0663-291801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八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5。

  2、投票简称:佳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本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本人意见对提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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