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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1-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9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及相关方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认真核实。

  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本次更换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合理性和具体原因,以及此次变更审计机构是否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质量。

  回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鉴于天健已连续1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出于谨慎考虑,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公司经与天健友好协商,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大华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截至2020年11月21日,大华的合伙人数量达23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近150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700人,从业人员总数超6100人。A股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市场,大华的审计客户数量为311家,在全国会计师事务所中排名第三位。

  大华首次承接本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拟投入的团队规模达35人,并由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合伙人、高级经理分别担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计划制定、审计工作组织等方面做了充分的准备。

  综上,大华具有证券业务审计资质,具备必要的独立性、充足的人力资源和充分的执业能力,公司此次将审计机构变更为大华有利于保障本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质量。

  2、请结合你公司业务结构、资产规模、重组进展等情况,补充说明你公司是否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能够在剩余时间内完成公司年审工作。

  回复:目前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医药制造、医疗器械、铝加工等。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规模51.14亿元,归母净资产24.37亿元。

  根据公司医药大健康发展规划,公司于2020年3月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完成对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2021年1月2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出售栋梁铝业有限公司100%和湖州加成金属涂料有限公司51%股权剥离非医药的铝加工业务相关资产的事项,目前正处于交易价款的支付及办理工商变更阶段。预计于2021年2月下旬可完成工商变更与股权交割,届时公司主要业务将变更为医药制造、医疗器械两大板块。

  公司于2020年12月开始与大华接触,并就上述事项与大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于2021年1月初开始开展了必要的前期尽职调查等工作,并对公司的业务及财务情况作了进一步了解。大华经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沟通后,制定了恰当的审计计划,并相应准备了充足的人力资源。公司预约的2020年报披露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留给大华的审计工作时间较为充裕,其有充分时间保证年审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充分执行。

  3、请补充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开展年审工作的具体内容、工作进度,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相关事项是否存在重大分歧,审计过程是否存在审计范围受限或其他不当情形,并请说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的沟通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原因或事项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回复:公司未就2020年报审计工作与天健签署审计约定书,天健未就公司2020年报开展任何审计工作,故不适用“审计过程是否存在审计范围受限或其他不当情形”,公司管理层不存在与天健就年报审计相关事项的意见分歧。

  大华和天健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有关前后任会计师的审计沟通工作,双方已知悉并理解公司变更年报审计机构的前述原因,双方就此无任何意见分歧,不存在除前述原因之外的其他原因或事项导致公司变更年报审计机构。

  4、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公司无其他说明事项。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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