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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九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让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风化工”)持有的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医财务公司”)3%股权,收购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430.3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收购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

  二、进展情况

  (一)公司与长风化工于2019年12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协议”)并履行审议程序后将该事项报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审核。由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未能获得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核准,本次转让无法继续执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原协议。双方于2021年2月7日签订《股权转让终止协议书》,达成如下协议(甲方: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乙方: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1、由于本次股权转让未能获得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核准,甲乙双方同意终止2019年12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原协议于本协议生效后解除,不再执行。

  2、甲方退还乙方所支付全部款项。按照原协议约定,乙方已于2019年12月31日支付人民币1,500万元给甲方。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支付的1,500万元退还至乙方帐户。否则,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另行支付相应的资金利息给乙方。

  3、按照原协议约定,甲乙双方同意化医财务公司自2018年审计报告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完成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乙方于2020年9月30日收到甲方持有的化医财务公司3%股权对应的2019年度分红款75万元。经双方共同协商,该笔分红款作为甲方补偿乙方支付的1,500万元的资金利息,乙方不再退还给甲方。

  4、除上述约定外,因原协议解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甲乙双方互不追究。

  (二)公司于2021年2月7日收到长风化工退还的前期全部投资款1,500万元,并于2020年9月30日收到长风化工持有的化医财务公司3%股权对应的2019年度分红款75万元。

  三、本次终止收购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收购股权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收回前期全部投资款及资金利息(分红款补偿),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终止协议书》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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