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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1-005

  

  股东王偿和先生、杨斌先生、陈如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偿和先生、副总裁杨斌先生及董事、副总裁陈如刚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持股5%以上股东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收到董事、副总裁陈如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2月17日董事、副总裁陈如刚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到过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2)截至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偿和先生、副总裁杨斌先生出具《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日,财务负责人王偿和先生、副总裁杨斌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偿和先生、副总裁杨斌先生及董事、副总裁陈如刚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偿和先生、副总裁杨斌先生及董事、副总裁陈如刚先生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59)。副总经理职位相应变更为副总裁。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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