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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1-014

  证券代码:113615       证券简称:金诚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董事会所审议议案获得全票通过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诚信”)于2021年1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本次会议于2021年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王青海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发行费用的支付情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221.9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金诚信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调整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金诚信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本金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以上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财务总监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决议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金诚信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1-018

  证券代码:113615     证券简称:金诚转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定期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5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84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9,152.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1.74万元,加上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59.4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975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披露的《金诚信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概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矿山采矿运营及基建设备购置项目——赞比亚矿山工程业务项目的总投资额约为5,717万美元,矿山采矿运营及基建设备购置项目——塞尔维亚矿山工程业务项目的总投资额约为3,319万美元。

  (二)募投资金投入、置换和暂时闲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并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8,221.93万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221.9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同时,根据公司第四届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3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在上述募投资金投入、置换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将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进行使用,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进行定期存款的资金全部来自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二)定期存款额度及期限

  定期存款本金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以上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财务总监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进行定期存款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实施定期存款的金额、期限及收益等。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投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定期存款,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本次计划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本金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以上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要求。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进行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通过进行定期存款,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金诚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在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金诚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113615         证券简称:金诚转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监事会所审议议案获得全票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以书面的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本次会议于2021年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尹师州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221.9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1-016

  证券代码:113615     证券简称:金诚转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8,221.93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5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84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9,152.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1.74万元,加上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59.4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975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矿山采矿运营及基建设备购置项目——赞比亚矿山工程业务项目的总投资额约为5,717万美元,矿山采矿运营及基建设备购置项目——塞尔维亚矿山工程业务项目的总投资额约为3,319万美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拟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月28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8,221.93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并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8,118.25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不含增值税) 103.68万元。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月2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1,182,530.0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903,216.98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8,000,000.00元已自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剩余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903,216.98元。截至2021年1月28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036,792.4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0189号《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公司本次将以募集资金8,221.9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221.9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221.9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221.9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0189号《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金诚信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诚信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金诚信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2、金诚信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金诚信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六、 上网公告文件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0189号)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113615     证券简称:金诚转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调整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中的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5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84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9,152.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1.74万元,加上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59.4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975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披露的《金诚信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前期不存在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概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矿山采矿运营及基建设备购置项目——赞比亚矿山工程业务项目的总投资额约为5,717万美元,矿山采矿运营及基建设备购置项目——塞尔维亚矿山工程业务项目的总投资额约为3,319万美元。

  (二)募投资金投入、置换和暂时闲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并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8,221.93万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221.9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同时,根据公司第四届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

  在上述募投资金投入、置换后,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将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进行使用,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调整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将按期组织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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