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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1-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2月5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097.2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2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授予日:2021年1月8日

  2.授予价格:3.095元

  3.授予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4.授予人数:683人

  5.授予数量:2108.6万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7.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实际认购过程中,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授予的激励对象由683名调整为679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由2108.6万股调整为2097.2万股。(内容详见2021-014号公告)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满24个月后分3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40%、30%和3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1年1月26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验字[2021]第01220002号)。

  根据该验资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月15日止,公司实际收到679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2097.2万股的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64,908,34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0,972,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3,936,34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2月5日办理完成,登记限制性股票2097.2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2,327,704,469股增加至2,348,676,469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29,473,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2%,本次授予完成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股份数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至56.61%,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1月8日,将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

  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数据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公司实际会计成本,最终会计数据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报备文件 :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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