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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转D36版)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1-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在财务公司的日借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生利息合计不超过0.137亿元。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的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 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焦留军、张建锋、蒋宝军、刘振彪回避表决,其他三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借款业务本金及相关利息金额合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超过3,000万元,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冀东集团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文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1号楼 B2101-2107房间

  注册资本:30 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10086X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除

  股票投资以外);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3〕492 号文批准开业,持有机构编码为 L0181H211000001 金融许可证;2015年11月20日,经北京银监局《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新增业务范围的批复》(京银监复〔2015〕756 号)核准,财务公司新增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和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业务资格;2016年12月23日,经北京银监局《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新增业务范围的批复》(京银监复〔2016〕738 号)核准,财务公司新增委托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和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2,501,887.24万元,净资产378,984.33万元;营业净收入52,419.25万元,净利润38,270.75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3,197,002.77万元,负债总额2,808,188.66万元,所有者权益388,814.11万元;营业净收入52,970.53万元,净利润38,129,79万元。(未经审计)

  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金隅集团持有财务公司100%的股权,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在财务公司的日借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生利息合计不超过 0.137 亿元。具体的借款协议尚未签署,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双方约定: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财务公司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公司需求。具体授信额度的确定按照公司的实际业务需求、财务公司的相关授信管理制度办理。

  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授信额度并非构成财务公司必须按上述授信额度足额发放的义务,公司使用授信额度,需要逐笔申请,经过财务公司履行完毕其自身的业务审批流程后发放。

  2.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有关借款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在财务公司借款,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公司在财务公司借款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每天存款最高额为2亿元,借款最高额为3,17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关于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借款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财务公司的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关联借款业务风险目前可控。

  3.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1-11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借款,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办理借款之日起一年,借款利率是根据资金市场情况,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无抵押、无担保。

  由于冀东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焦留军、张建锋、蒋宝军、刘振彪回避表决,其他三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鉴于借款本金及利息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承巍

  注册地址:唐山丰润区林荫路东侧

  注册资本:247,950.41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11047944239

  经营范围:通过控股、参股、兼并、租赁运营资本;熟料、水泥、水泥制品、混凝土、石灰石、建材(木材、石灰除外)、黑色金属材料及金属矿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除外)、化肥、石油焦、五金、交电、水泥机械设备、塑料及橡胶制品、石膏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钢材、针纺织品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普通货运;对外承包工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煤炭批发;装备工程制造、安装、调试技术咨询;露天建筑用白云岩开采(限玉田,取得资质后方可开采);以下限分支经营:骨料、建材、砼结构构件、耐火材料制品、石膏、水泥制品、混凝土外加剂、水泥助磨剂、浇注料及其他外加剂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以上各项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冀东集团资产总额为7,532,023万元,净资产2,772,215万元;营业收入5,284,994万元,净利润419,582万元(经审计) 。

  截至2020年9月30日,冀东集团资产总额为7,700,645万元,净资产2,939,956万元;营业收入4,325,242万元,净利润365,976万元(未经审计)。

  冀东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持有公司30.00%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冀东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冀东集团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借款。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冀东集团借款的借款利率是根据资金市场情况,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无抵押、无担保。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拟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2.借款用途: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3.借款期限:自办理借款之日起一年。

  4.借款利率:根据资金市场情况,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

  5.生效条件: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有关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借款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向冀东集团借款,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解决公司资金需求,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冀东集团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13,389.77万元,其中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的关联借款13,319.02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董事会事前就向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事项告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本次向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资金需求,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不存在利益转移,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自办理借款之日起一年,借款利率是根据资金市场情况,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无抵押、无担保。

  借款利率是根据资金市场情况,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借款符合公司2021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

  2.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1-12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计公司2021年度租赁关联交易合计总金额为824.88万元,其中接受关联人租赁549.65万元,向关联人提供租赁275.23万元。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租赁关联交易合计1,192.36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关联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二) 项规定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焦留军、张建锋、蒋宝军、刘振彪回避表决,其他三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承巍

  注册地址:唐山丰润区林荫路东侧

  注册资本:247,950.41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11047944239

  经营范围:通过控股、参股、兼并、租赁运营资本;熟料、水泥、水泥制品、混凝土、石灰石、建材(木材、石灰除外)、黑色金属材料及金属矿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除外)、化肥、石油焦、五金、交电、水泥机械设备、塑料及橡胶制品、石膏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钢材、针纺织品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普通货运;对外承包工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煤炭批发;装备工程制造、安装、调试技术咨询;露天建筑用白云岩开采(限玉田,取得资质后方可开采);以下限分支经营:骨料、建材、砼结构构件、耐火材料制品、石膏、水泥制品、混凝土外加剂、水泥助磨剂、浇注料及其他外加剂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以上各项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冀东集团资产总额为7,532,023万元,净资产2,772,215万元;营业收入5,284,994万元,净利润419,582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冀东集团资产总额为7,700,645万元,净资产2,939,956万元;营业收入4,325,242万元,净利润365,976万元。(未经审计)

  冀东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持有公司 30.00%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冀东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名称:冀东日彰节能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海军

  注册地址:唐山曹妃甸工业区

  注册资本:8,4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3055334097X0

  经营范围:节能高效风机的研发、设计、维修、制造、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零部件加工;铆焊件加工、制造、销售;通用及专用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气设备、电动机、联轴器、仪器仪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冀东日彰资产总额为17,380万元,净资产-2,639万元;营业收入2,671万元,净利润-1,218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冀东日彰资产总额为16,598万元,净资产-3,923万元;营业收入2,578万元,净利润-1,323万元。(未经审计)

  冀东日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是公司控股股东冀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三)名称:唐山启新水泥工业博物馆

  法定代表人: 张丽

  注册地址:唐山市新华东道15号

  注册资本: 19965.3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事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200568925647K

  经营范围: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征集、鉴定、登编、修复、保管、文物展览、文物保护、文物及相关研究、文物宣传出版、文物产业经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启新博物馆资产总额为21,803万元,净资产7,190万元;营业收入671万元,净利润-1,189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启新博物馆资产总额为21,115万元,净资产6,383万元;营业收入466万元,净利润-807万元。(未经审计)

  启新博物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是公司控股股东冀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四)名称:金隅科实(曹妃甸)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启初

  注册地址: 河北自由贸易区曹妃甸片区装备制造园区

  注册资本: 8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230MA09WF9J3X

  经营范围:机械零部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加工处理;金属密封件、紧固件、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工业设计服务,模型设计服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曹妃甸科实公司资产总额为9,374万元,净资产7,540万元;营业收入1,265万元,净利润-38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曹妃甸科实公司资产总额为9,645万元,净资产6,956万元;营业收2,158万元,净利润-594万元。(未经审计)

  曹妃甸科实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是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租赁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房屋

  1.交易标的:冀东集团拥有的坐落于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北七道南侧、河北三路北侧的科技大厦A座房屋(含设备、设施),建筑面积10,734.38平方米。

  2.租赁用途:用于公司办公和经营。

  3.租赁期限:12个月。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4.租金:359.45万元。

  (二)公司子公司威克莱冀东耐磨技术工程(唐山)有限公司租赁冀东日彰节能风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日彰”)厂房

  1.交易标的:冀东日彰拥有的坐落于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零公里处和谐路的部分办公楼、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

  2.租赁用途:用于公司生产和办公。

  3.租赁期限:12个月。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4.租金:114.5万元。

  (三)公司子公司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租赁唐山启新水泥工业博物馆(以下简称“启新博物馆”)房屋

  1.交易标的:唐山启新水泥工业博物馆园区【N】栋2、6、7、8层(含设备、设施),建筑面积2,207.77平方米。

  2.租赁用途:用于公司办公和经营。

  3.租赁期限:12个月。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4. 租金:75.70万元。

  (四)公司子公司唐山曹妃甸冀东装备机械热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热加工公司”)向金隅科实(曹妃甸)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科实公司”)出租房屋

  1.交易标的:曹妃甸热加工公司所拥有的重型机械热加工中心预留厂房,建筑面积23,776.47平方米,以及厂房周边未建筑场地面积19,383.01平方米。

  2.出租期限:12个月。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3.租金:275.23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依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向关联人租赁房屋解决公司办公和经营需求;向关联人出租房屋,有利于公司盘活闲置资产,均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冀东集团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13,389.77万元,其中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的关联借款13,319.02万元;公司与冀东日彰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75.37万元;公司与启新博物馆尚未发生关联交易;公司与曹妃甸科实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22.94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董事会事前就接受关联人租赁及向关联人提供租赁事项告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接受关联人租赁房屋及向关联人提供租赁,用于公司或关联方办公和经营,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不存在利益转移,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本次接受关联人租赁房屋及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是根据市场情况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接受关联人租赁房屋及向关联人提供租赁,均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2.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1-13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公司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合计总金额为 350,497.53 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金额37,201.12 万元,向关联人销售金额 313,296.41万元,全部是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在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人及其子公司内调剂使用。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合计286,463.79 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金额17,064.29万元,向关联人销售金额269,399.50万元。

  1.公司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焦留军先生、张建锋先生、蒋宝军先生、刘振彪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三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2.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于2020年1月3日、2020年11月19日分别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4日、2020年11月2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0.5%且在300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以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口径合并列示。

  3. 在关联交易总额度不超的前提下,可以内部调剂使用。

  4. 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5. 表中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经营范围说明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1.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2.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3.除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外,其余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该交易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采购原材料,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等事项,以往交易能够按合同约定执行,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向关联公司采购原材料以市场价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协议价进行。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采用市场价、招标方式或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关系参照市场价方式取得。

  在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人及其子公司内调剂使用,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人及其子公司内调剂使用,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采购材料、商品;销售产品、商品等经济行为,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业务经营虽然与关联方存在金额较大的关联交易,但是关联交易均为市场化的正常业务往来,定价模式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的业务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经事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均为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及独立意见。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1-14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2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25日  下午2: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的股票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9:15-15:00(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 2021年2月1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通岛路金隅冀东科技大厦1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 审议公司《关于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审议公司《关于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审议公司《关于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 审议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公司《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说明:以上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提案内容详见2021年2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2月20日-2021年2月24日(上午8:15-11:45 下午13:00-16:45)。(不含假日)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1)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通岛路金隅冀东科技大厦,冀东装备董事会秘书室。

  (2)邮政编码:063200

  (3)联系电话:0315-8860671

  (4)传真:0315-8860672

  (5)联系人:王斯博

  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法详见《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56”,投票简称为“冀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会议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 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股数: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1-6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2月4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会议于2021年2月8日在公司11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实际表决董事七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张建锋先生、蒋宝军先生、罗熊先生、岳殿民先生和王玉敏女士。会议由董事长焦留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董事的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此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焦留军、张建锋、蒋宝军、刘振彪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存放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资金每日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应计利息)。

  此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焦留军、张建锋、蒋宝军、刘振彪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依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拟与财务公司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

  此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焦留军、张建锋、蒋宝军、刘振彪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依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在财务公司的日借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生利息合计不超过0.137亿元。

  此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焦留军、张建锋、蒋宝军、刘振彪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

  (下转D3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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