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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概述: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奇安信(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网络科技”)拟与关联方中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互联”)以及非关联方北京联安信企业管理技术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联安信”)共同出资设立中电车联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奇安信网络科技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750万元,持股比例为35%。

  ● 合资公司以智能网联车安全、智能网联汽车安全认证、网络安全系统集成等为核心业务,通过合资公司安全实验室孵化、研发车联网安全、智能网联车安全认证、网络安全系统集成等服务及产品,面向全国范围车企、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奇安信现有汽车行业市场进行产品及服务销售。发展车联网领域的网络安全服务符合目前奇安信的发展方向,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拓宽奇安信在车联网领域安全业务的市场,完善产业布局。

  ● 本次对外投资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姜军成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风险提示:

  1、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2、 合资公司成立后,在车联网领域的业务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全资子公司可能无法在预期时间内实现投资目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更好地整合各方资源,有效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提升公司的持续竞争力,奇安信网络科技拟签署投资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与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电子控制的中电互联以及非关联方北京联安信共同出资设立车联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奇安信网络科技出资人民币1,750万元,持有股权比例为35%。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中国电子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发生非日常性关联交易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已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电子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中电互联为中国电子控制的企业,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中电互联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公司名称:中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立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7月20日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一期10栋802室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应用软件、医疗器械技术的开发;供应链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工程咨询;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物联网技术、电子技术、通信技术的研发;计算机辅助设备、计算机硬件、工业自动化设备、计算机软件、自动售货机、售票机、柜员机及零配件、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通用机械设备、军用机械的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电子技术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通信工程设计服务;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智能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网络安全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计算机数据处理;软件技术转让;标准物质、百货、预包装食品、医疗用品及器材的零售;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医疗设备的维护;医疗设备租赁服务;医疗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广告设计;广告制作服务;广告发布服务;广告国内代理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智慧交通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主要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持有65%的股权,长沙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5%的股权。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70,653万元,净资产33,260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32,745万元,净利润3,027万元。

  公司与中电互联之间有业务往来,中电互联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中电互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其他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该交易类型属于对外投资,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电车联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住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安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版物零售。

  股权结构:

  

  (以上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二)交易标的其他主要股东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联安信企业管理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芦海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2月5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102号楼3层312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普通合伙人芦海涛出资比例为20%,有限合伙人李博出资比例为80%。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

  (1)中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2)北京联安信企业管理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3)奇安信(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 投资金额、支付方式及出资期限

  

  具体出资时间,根据合资公司经营情况由经奇安信网络科技同意的股东会决议确定。

  3、 董事及董事会

  合资公司董事会设5名董事,其中中电互联有权提名3名董事,奇安信网络科技有权提名1名董事,北京联安信有权提名1名董事。董事长由奇安信网络科技指定董事担任。董事任期3年,享有提名权的股东可继续提名该名董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连任。董事可以兼任高级管理人员。

  4、 高级管理人员

  合资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由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含CTO)若干人及财务负责人1人。

  5、 违约责任

  任一股东因违反投资协议而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按其他股东的实际损失(无论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及因维护合法权益而产生的律师费、仲裁/诉讼费、公证费、差旅费。

  6、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股东之间就投资协议事项产生任何纠纷时,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7、 其他事项

  (1)投资协议签订后壹年内,如果合资公司不能依法设立,则投资协议终止;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可以书面约定终止投资协议。

  (2)投资协议经全体股东签署且中电互联报董事会以及奇安信报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合资公司以智能网联车安全、智能网联汽车安全认证、网络安全系统集成等为核心业务,通过安全实验室孵化、研发车联网安全、智能网联车安全认证、网络安全系统集成等服务及产品,面向全国范围车企、中国电子及奇安信现有汽车行业市场进行产品及服务销售。发展车联网领域的网络安全服务符合目前奇安信的发展方向,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拓宽奇安信在车联网领域安全业务的市场,完善产业布局。

  本次投资金额相对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六、风险提示

  (一)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二)合资公司成立后,在车联网领域的业务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全资子公司可能无法在预期时间内实现投资目的。

  (三)公司及奇安信网络科技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政策的要求,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为标准,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姜军成先生就该事项回避表决,参会的其他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且关联董事姜军成先生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守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

  3、本次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09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于2021年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4日以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洪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监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奇安信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06)。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尚需办理立项等相关手续后实施。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奇安信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公告》(2021-007)。

  (三)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奇安信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08)。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07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投资项目: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约人民币92,291.92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92,106.37万元(含利息),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 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事项已经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安信”)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

  1、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35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1,941,579.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1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718,922,581.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3,253,184.71元,公司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395,669,397.1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永中和XYZH/2020BJA120513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承销协议补充协议,原发行费用中的承销费由不含税金额调整为含税金额,导致实际扣除的发行费合计变更为人民币307,067,554.76元,公司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变更为人民币5,411,855,027.14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根据《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奇安信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奇安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001)。

  (三)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9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奇安信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02)。

  (四) 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8月21日止预先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7,307,055.61元。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9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奇安信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0-008)

  (五)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网神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神”)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实施主体的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奇安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1-002)。

  三、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计划

  (一) 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公司拟利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以信息安全与计算存储能力为基础的数字化管理运营平台,并在此之上通过服务化、模块化的技术体系框架,提升集团整体信息化与数字化管理水平。公司拟使用27,305.19万元的超募资金(含利息)用于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网神

  (3)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

  (4)项目建设内容:公司利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以信息安全与计算存储能力为基础的数字化管理运营平台,并在此之上通过服务化、模块化的技术体系框架,提升集团整体信息化与数字化管理水平。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数字化管理应用和数据平台建设及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两个部分,其中数字化管理应用和数据平台建设是业务系统规划和建设,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做为数字化应用建设的基础和保障,两个部分的建设共同落地集团数字化建设的总体任务。

  (5)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为27,305.19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拟投入超募资金27,305.19万元。

  (6)项目建设周期和实施进度:本项目预计建设期为1.5年,建设投入包括设备购置、人力资源,以及资源购置等实施费用。

  3、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顺应了行业发展趋势,降低了公司管理服务成本,提升效能

  通过数字化管理平台的建立,可以实现跨层级数据贯通,便于决策部门随时掌握公司内部情况,节省大量时间;还可以通过平台系统、移动化的设备随时对公司内部进行在线指导,使上级管理要求便捷贯彻,下级数据快捷汇集。通过数据对决策、管理应用等支撑,充分发挥数据应用等效能,使其成为决策者管理公司的重要抓手与决策依据,从而提高管理服务力度和效能,降低管理风险。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更快享受到内部管理服务数字化升级带来的价值,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提升公司竞争力。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借助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将营销、研发、服务等各类型业务全部纳入数字化管理,大大提升了公司的管理效率。

  (2)满足了公司运营管理模式向精细化转变的需求

  本项目旨在构建统一的数字化信息平台,公司按照不同战略时段、不同内部管理需求,构建或更新相应的业务管理系统,将公司管理模式与标准管控流程快速的固化在系统功能之中,实现各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并向公司管理决策层实时传递与展现管控动态信息,进而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者的决策科学化。此外,公司在纵向产业链延展和横向服务领域扩张的过程中面临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各种市场不确定因素也增多,本项目的实施可以帮助公司升级管理服务系统平台及应用平台,通过管理应用平台可以对公司财务、市场需求、研发服务、产品服务等进行分析与管理,从而有效提高决策的质量,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4、 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 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党的十九大提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及加快数字中国、网络强国和智慧社会的建设等任务要求;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也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2020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颁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旨在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赋能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实现数字化管理和运营,提升智能制造和上云用云水平。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强调要大力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深入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数据供应链,以数据流引领物资流、人才流、技术流、资金流,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和跨行业融合的数字化生态体系。可见,国家频频出台各类政策,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全面实现企业数字化管理和运营。本项目是为了建立公司的数字化管理平台,提升公司的数字化管理水平,符合国家政策的支持方向。

  (2)本项目具备有利的发展环境

  推动企业实现数字化的内部管理模式,一方面可加快企业内部流程、业务模式等方面的优化或重组,另一方面可逐渐将企业转变为技术驱动或数据驱动的组织,让企业的决策和发展更具有洞察力和行动力。奇安信是国内领先的信息安全服务商,在服务其他企业网络安全的同时,更加注重自身管理服务的数字化转型和自身的信息安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践行了公司“数字奇安信”的战略目标,契合企业管理数字化的行业发展浪潮,利用数字化来提升公司的业务运行能力和行业竞争力。

  (3)本项目具有坚实的技术和人才优势

  在内部服务管理信息化方面,公司已经建成了包括员工服务界面、运营管理核心、基础功能三个层级的服务平台。本项目在已有实施经验和技术积累基础上进行全面升级,具备充分的实施条件。

  此外,作为国内最优秀的信息安全公司之一,拥有高素质、稳定、充足的人才队伍一直是奇安信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的重要保障。公司一直十分重视加强核心技术人员培养与储备,通过建立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体系,确保核心人员的持续稳定;通过建立优秀人才培养模式,内外相结合的培训体系,实现核心人员的成长和梯队建设,有效地降低人才流失的风险。在前期的信息化建设研发过程中,公司积累了一批优秀技术研发人才,同时为了后期的建设更加顺利,公司将通过招聘或抽调优秀人才参与项目,保障项目的建设。

  5、 项目建设对公司的影响

  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借助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将营销、研发、服务等各类型业务全部纳入数字化管理,大大提升了公司的管理效率。本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更快享受到内部管理服务数字化升级带来的价值,帮助公司升级管理服务系统平台及应用平台,从而有效提高决策的质量,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提升公司竞争力。

  6、 风险分析

  (1)本项目的实施必将会带动公司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但同时也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使之与公司的业务范围和规模相适应,而另一方面,公司只有具备了科学化的经营管理制度,才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因而,随着项目实施进度的不断深入,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

  (2)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3)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的判断等综合因素作出。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通过拟对公司现有营销网络体系进行升级,建立一套区域和行业覆盖度更加完善、更贴近客户、更贴近市场、更加快速、服务更加直接及完善的营销网络体系。公司拟使用64,801.18万元的超募资金(含利息)用于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网神、北京网康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

  (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计划建设公司的营销网络体系,主要包括销售布局网格化、大客户深耕、SMB市场拓展、渠道和品牌建设这四个部分。通过对公司现有营销网络体系进行升级,建立一套区域和行业覆盖度更加完善、更贴近客户、更贴近市场、更加快速、服务更加直接及完善的营销网络体系。

  (5)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为64,986.73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拟投入超募资金64,801.18万元,不足部分所需资金通过公司自筹解决。

  (6)项目建设周期和实施进度:本项目预计建设期为15个月,建设投入包括工程建设费用、项目建设及其他费用,以及市场费用等实施费用。

  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保持市场领先地位,进一步开拓市场和业务

  本项目进行销售网格化、客户深耕、SMB市场拓展、渠道和品牌等方面的建设,是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和业务的重要支撑。本项目旨在为客户提供更高效、便捷、专业的销售及营销服务,提升公司的整体服务水平,树立品牌形象。

  (2)有效提高销售服务水平

  本项目的建设能够缩短客户问题的反馈时长,并通过众多问题的反馈,建立起公司特有的问题响应机制和处理机制,为客户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以高效、优质、迅速的销售服务拓展市场,可有效满足各大行业用户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有助于公司各类产品的推广。

  (3)更好地掌握客户需求

  本项目从市场需求出发,以科学的规划、加以本地化服务的宗旨,为客户提供更加完善的销售和营销服务,依靠过硬的技术和良好的服务水平来赢得市场和客户。因此,本项目是公司树立品牌形象的又一有效手段。

  4、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从宏观政策层面分析,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国家政策导向。2016年以来,国家关于网络安全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信息通信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2016-2020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2.0》《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发展规划》等多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密集发布,从制度、法规、政策、标准等多个维度不断优化完善国内网络安全产业的发展环境,为网络安全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

  (2)本项目具备广阔市场空间

  2020年我国经济运行持续稳定恢复,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率先实现正增长,经济总量迈上百万亿元新台阶。一方面每年经济体量的增长带来了新的信息化需求,另一方面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使得更多企业开始关注自身的网络安全建设,由此带来的安全投入不断增加。此外,在新一轮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的大背景下,我国各个关键行业和重要系统对网络安全保障的需求都在不断提高,安全产业已成为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的重要基础保障,政府、企业乃至个人对于网络安全的投入都在不断增加,安全产品和服务的需求进一步扩大。因此,从行业层面分析,本项目发展前景广阔。

  (3)公司竞争优势明显,项目实施能力较强

  ①全面丰富的网络安全产品品类

  根据2020年3月31日安全牛发布的第七版中国网络安全行业全景图,公司的产品线覆盖全部15个一级安全领域和71个二级细分领域,是入围该全景图细分领域最多的网络安全企业。

  ②优质的客户群体、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较为完善的营销体系

  广泛而优质的客户群为公司新产品、新服务的推广和既有产品及服务向其他领域的覆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公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营销服务体系,具有网络覆盖面广和服务响应及时的优势,成为提高和巩固公司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③优秀的人才团队和良好的企业文化

  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形成了技术人才壁垒。公司以“让网络更安全,让世界更美好”为使命,以“数据驱动安全”为技术理念,通过持续创新以满足客户日益变化的安全需求。客户优先、协同优先、创新优先、正直诚信、当责奋斗、拥抱变化是公司践行的核心价值观。

  ④网络安全领域品牌初具影响力

  2019年12月,公司成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官方网络安全服务和杀毒软件赞助商,并借此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安全品牌。公司在每年8月举办的“北京网络安全大会”,已成为亚太地区最专业的、规模最大的网络安全盛会之一,大会“内生安全”的主题思想成为网络安全产业发展的风向标。

  2021年1月国际权威咨询机构Forrester发布了《Now Tech: External Threat Intelligence Services,Q4 2020》报告,详细盘点了全球主要威胁情报供应商(包括CrowdStrike、IBM、FireEye等),并对技术买家做出了建议。奇安信凭借海量的威胁情报样本、精准的威胁情报检测能力和强大的APT组织追踪能力,成为少数入围该报告的中国厂商之一,再次证明了奇安信威胁情报在国内的领跑地位。

  5、本项目建设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进行销售网格化、客户深耕、SMB市场拓展、渠道和品牌等方面的建设,是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和业务的重要支撑。本项目的建设能够缩短客户问题的反馈时长,并通过众多问题的反馈,建立起公司特有的问题响应机制和处理机制,为客户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以高效、优质、迅速的销售服务拓展市场,可有效满足各大行业用户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有助于公司各类产品的推广及公司品牌形象的树立。

  6、风险分析

  (1)本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必将会带动公司业务区域的不断拓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但同时也为公司层面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若营销规模不达预期,则影响项目建设完成。一方面,使渠道建设与公司的业务范围和规模相适应,而另一方面,企业只有具备了科学化的经营管理制度,才能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

  (2)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3)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的判断等综合因素作出。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

  四、 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尚需办理立项等相关手续后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有利于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尚需办理立项等相关手续后实施。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保荐机构意见

  奇安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08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11,100.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姜军成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此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对《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奇安信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次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19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芮晓武

  注册资本:1,848,225.19966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9年5月26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19层

  经营范围: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国务院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275.17亿元、净资产为1,057.73亿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2,241.59亿元、净利润为-29.92亿元。

  2、 广西数字奇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醒乐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3月15日

  住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广投国际金融资本中心8楼808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计算机软硬件、通讯工程、网络工程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研发;计算机网络设备安装、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从事科技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咨询策划服务;计算机、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数码产品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音响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1%股权,公司持有9%股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52.42万元、净资产为210.45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173.30万元、净利润为10.45万元。

  (二)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中国电子控制下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广西数字奇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何新飞担任董事且在12个月内曾任总经理的参股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其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产品或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租赁关联人房屋,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二)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奇安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奇安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奇安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1-010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2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6号院奇安信安全中心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25日

  至2021年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刊登《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2021年2月1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方圆大厦写字楼9层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传真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方圆大厦写字楼9层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马勒思

  邮编:100044

  电话:010-56509199

  传真:010-56509199

  邮箱:ir@qianxin.com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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