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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1-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里石”)原持股5%以上股东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大处”)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6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警示函》内容公告如下:

  “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作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石)原持股5%以上股东于2020年5月14日至9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0,600,000股,占万里石总股本的5.300%,你司持股比例自10.025%变动至4.725%。你司在持股比例变动达5%时未停止买卖万里石的股票,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八大处表示:接受厦门证监局的上述决定,并对本次交易进行了深刻反省,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现就本次违规减持股票行为向万里石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八大处高度重视厦门证监局指出的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此次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证券账户日常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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