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53号)核准,于2019年11月22日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并上市事宜,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担任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因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华泰联合仍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专项持续督导责任。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于2021年2月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发行需要,公司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签署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聘请方正承销保荐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将与华泰联合终止原保荐协议,华泰联合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方正承销保荐完成。方正承销保荐委派保荐代表人曹方义、张世通(简历见附件)负责具体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华泰联合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附:保荐代表人简历

  曹方义,保荐代表人,工商管理硕士。拥有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拥有5年以上投资银行业务经验,现任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参与或主持了杭电股份可转债、奥佳华可转债、仙坛股份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张世通,保荐代表人,法学硕士。拥有10年以上投资银行业务经验,现任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八部总经理;参与或主持阳光股份公开增发、上海汽车非公开发行、闽发铝业IPO、慈铭体检IPO、三夫户外非公开发行、杭电股份可转债、华通医药可转债、奥佳华可转债、仙坛股份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