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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暨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21年2月5日披露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2月9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3.57%股份的股东(陈磊(截至 2021年2月8日持股21,315,3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86%)、迟常卉子(截至 2021年2月8日持股5,31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1%))的联合提案函《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名,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根据上述规定,作为合计持有公司3.57%股份的股东(陈磊、迟常卉子)书面向公司提出增补李文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文女士简历见附件)并提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该临时提案事项。

  二、董事会对股东临时提案的审核情况

  公司于 2021年2月9日收到股东陈磊、迟常卉子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截至2021年2月8日,公司股东陈磊先生持有公司21,315,31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6%;迟常卉子持有公司5,316,3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1%,二人合计持有公司3.57%股份。公司董事会认为:提案人身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划》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且有明确议题;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将增补李文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关于增补李文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外,《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无变化。新增临时提案后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三、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集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22日下午15时起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6楼公司601会议室。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 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2 人,应选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议案2中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4.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2月5日披露在《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五、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六、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地点: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须于2021年2月19日9:00—17:00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0755—26990000-6699/8880/8957

  传真:0755-26722666

  邮编:518057

  联系人:丁玉凤、刘道榆

  邮箱:dingyufeng909435@coship.com/liudaoyu@coship.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八、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等;

  2.股东签名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附件:李文女士简历

  李文女士,1967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州大学会计系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福建省华福房地产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福建省华福证券公司总部财务部总经理、福建中城集团财务总监、福州电视台财务总监、闽福发独立董事; 2013年至今任福建群升置业财务总监;2011年至今兼任福州大学会计系外聘硕士生导师;截至目前,李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2;投票简称:同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零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表一提案1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      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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