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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上接D49版)

  (上接D49版)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内容: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关联方采购物资材料、设备、电力及液化煤层气等原材料,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检测、租赁、煤层气压缩、LNG煤层气运输服务等业务。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关联方销售煤层气、电力,并向其提供技术服务、煤层气井施工、煤层气运输服务等业务。

  定价原则及依据:销售或采购煤层气产品,按照市场定价。煤层气有关设备、材料采购业务均采用市场价格,达到招标标准的,以中标价作为采购价格。电力采购与销售价格按照政府指导价确定。煤层气井施工采用工程预算加签证方式确定价格,工程预算按有关定额标准、材料价格和取费标准确定,工程竣工时,根据签证形成结算价格。其他业务按市场价格执行。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销售或采购煤层气产品按月结算。煤层气井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其他业务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蓝焰煤层气所属吕梁蓝焰煤层气公司与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分公司签订供用电购买长期协议,吕梁公司预付电费按上年度最大用电量收取。

  2、蓝焰煤层气所属山西西山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用电购买长期协议,计价方式为高供高计,电价按山西省电网电价及集团公司核定标准执行。

  3、蓝焰煤层气与山西铭石煤层气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煤层气(管输)销售合同,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随天然气(煤层气)政策及物价部门调整,按月结算,合同有效期一年。

  4、蓝焰煤层气所属诚安物流公司与山西铭石煤层气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燃气利用分公司签订煤层气(LNG)销售合同,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随煤层气政策、市场波动调整,执行预付款制度,按月结算,合同有效期一年。

  5、蓝焰煤层气所属诚安物流销售分公司(乙方)与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于2020年10月1日签订南苏风井锅炉房2台15T燃气锅炉燃气使用合同,乙方通过LNG和CNG方式向甲方供应煤层气,供气地点长治市长子县赵庄煤业南苏风井,CNG供应价格和LNG出厂液价按合同约定执行,按月结算。合同有效期两年六个月。

  6、蓝焰煤层气所属诚安物流公司与晋城市银焰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煤层气(CNG)销售合同,供气地点东谢匠加气站,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随天然气(煤层气)政策及物价部门调整,执行预付款制度,按月结算,合同有效期一年。

  7、蓝焰煤层气所属诚安物流公司与山西宇光电缆有限公司签订煤层气(CNG)销售合同,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随天然气(煤层气)政策及物价部门调整,执行预付款制度,按月结算,合同有效期一年。

  8、蓝焰煤层气所属诚安物流公司与武乡县森众燃气有限公司签订煤层气(CNG)销售合同,供气地点武乡县及周边买方指定卸气点,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随天然气(煤层气)政策及物价部门调整,执行预付款制度,按月结算,合同有效期一年。

  9、蓝焰煤层气所属诚安物流销售分公司与晋中晨光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煤层气(CNG)销售合同,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随天然气(煤层气)政策及物价部门调整,执行预付款制度,按月结算,合同有效期一年。

  10、蓝焰煤层气与山西三晋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拟签订煤层气(管输)销售合同,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随天然气(煤层气)政策及物价部门调整,月末按实际气量,每月结算一次,合同有效期一年。

  11、蓝焰煤层气所属山西西山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与山西三晋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供用电协议,用电地址郝家庄首站,电能计电采用高供高计,按核定标准执行电价。

  12、蓝焰煤层气与晋城天煜新能源有限公司拟签订煤层气(管输)销售合同,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随天然气(煤层气)政策及物价部门调整,每月末按实际气量结算,合同有效期一年。

  13、蓝焰煤层气与山西晋城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拟签订煤层气(管输)销售合同,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随天然气(煤层气)政策及物价部门调整,每月末按实际气量结算,合同有效期一年。

  14、蓝焰煤层气与山西沁东能源有限公司拟签订煤层气(管输)销售合同,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随天然气(煤层气)政策及物价部门调整,按月结算,合同有效期一年。

  15、蓝焰煤层气与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沁水分公司拟签订煤层气(管输)销售合同,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随天然气(煤层气)政策及物价部门调整,按月结算,合同有效期一年。

  16、蓝焰煤层气所属漾泉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与太原天燃气有限公司签订煤层气(管输)销售合同,供气地点漾泉蓝焰煤层气公司分输站内供气点,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随天然气(煤层气)政策及物价部门调整,每月末按实际气量结算。

  17、蓝焰煤层气与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有限公司拟签订煤层气(管输)销售合同,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随天然气(煤层气)政策及物价部门调整执行预付款制度,按月结算,合同有效期一年。

  18、蓝焰煤层气与太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拟签订煤层气(管输)销售合同,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随天然气(煤层气)政策及物价部门调整,每月末按实际气量结算,合同有效期一年。

  19、蓝焰煤层气与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拟签订煤层气销售合同,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随天然气(煤层气)政策及物价部门调整,执行预付款制度,按月结算,合同有效期一年。

  20、蓝焰煤层气与山西国化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拟签订煤层气(管输)销售合同,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随天然气(煤层气)政策及物价部门调整,执行预付款制度,每月末按实际气量结算,合同有效期一年。

  21、蓝焰煤层气与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拟签订煤层气(管输)销售合同,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随天然气(煤层气)政策及物价部门调整,执行预付款制度,按月结算,合同有效期一年。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性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降低经营成本,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可持续性特征,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将采取综合措施,拓展非关联方客户和煤层气销售范围,逐步减少关联交易比重,降低对有关关联方的依赖程度。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我们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

  2、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属于日常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性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降低经营成本,是合理的、必要的。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3、董事会在表决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提案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2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签订《煤层气探矿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焰煤层气”)于2017年11月9日分别就中标的和顺横岭、柳林石西、和顺西、武乡南区块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签订了《2017年山西省煤层气探矿权出让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签订<2017年山西省煤层气探矿权出让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近日,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受新冠疫情影响煤层气探矿权延续及考核问题的函》(晋自然资函﹝2020﹞1333号)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分别就上述勘查区块的勘查期延长事宜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签署了《山西省煤层气探矿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勘查期截止日从2021年3月28日延长96天,至2021年7月2日(考核期相应后延)。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山西省煤层气探矿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同意对和顺横岭、柳林石西、和顺西、武乡南区块延长勘查期96天(考核期相应后延)。

  (一)原出让合同基本情况

  

  (二)原探矿权基本情况

  

  (三)本次登记探矿权情况

  

  (四) 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原出让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协议与原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受让人应向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厅窗口)提交矿业权申报资料(含探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及报盘文件、原出让合同、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补充协议以及甲方同意延长勘查期的函件),向出让人提出探矿权延续申请。出让人在收到受让人相关资料后,依法依规为受让人办理探矿权延续登记,并签订本补充协议。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已基本完成和顺横岭、柳林石西及武乡南区块承诺的最低勘查投入。此次协议的签订,是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对矿业权人勘查工作的进一步支持,有助于公司上述4个区块勘查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以及相关勘查成果的获取,为后期勘查评价、探明地质储量奠定基础,对公司经营无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现已取得和顺横岭、柳林石西、和顺西、武乡南四个区块新的探矿权许可证,并将持续开展勘查工作。上述区块尚处于风险勘查阶段,区块的地质特征、煤层气资源品质和开发前景需要进一步验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3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8日收到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发来的《中标通知书》。通知书确认公司为2019年山西省煤层气勘查区块招标出让(洪洞区块)的中标人。

  一、中标项目概况

  山西省洪洞区块煤层气勘查项目

  1、中标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山西省洪洞煤层气勘查区块

  3、区块位置:山西省洪洞县

  4、区块面积:277.788平方千米

  5、勘查有效期:3年3个月。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计算,前3年为勘查期,后3个月为考核期。

  6、勘查期内承诺的勘查投入:11983.89万元。

  二、中标通知书通知事项

  1、公司须于2021年3月8日之前就上述中标项目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签订《煤层气探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公司须于《煤层气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七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函,金额为599.1945万元。

  三、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山西省洪洞区块位于煤层气国家规划矿区,是国家和山西省煤层气勘查开发的重点区域。若公司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签订《煤层气探矿权出让合同》并顺利实施,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煤层气资源储备,开辟新的勘查开发区块,扩大煤层气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煤层气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按《中标通知书》要求提交履约保函并签订相关合同,合同签订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煤层气区块尚处于风险勘查阶段,区块的地质特征、煤层气资源品质和开发前景需要进一步验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1份)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4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2月9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由于刘家治先生、田永东先生、赵向东先生在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制造集团”)及其关联方任职,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家治先生、田永东先生、赵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由于刘家治先生、田永东先生、赵向东先生在装备制造集团及其关联方任职,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家治先生、田永东先生、赵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5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9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4人,实际参加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8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3月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3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2月23日。

  (七)出席对象:

  1.于2021年2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太原市万狮京华大酒店(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2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二)提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2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电话、传真或邮件

  2.登记时间:2021年2月25日9:00至17:00

  3.登记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529号清控创新基地A座1003,邮政编码:030006

  4.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529号清控创新基地A座1003

  联系人:祁倩

  联系电话(传真):0351—5600968/4

  电子邮件:lykg000968@163.com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三)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8;投票简称:蓝焰投票 。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否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可以  □不可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6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10.82亿元。公司于2020年12月28 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增加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3.56亿元。

  为准确把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焰煤层气”)与关联方之间上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做好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工作,公司对上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进行了梳理,补充确认4,198.24万元。本次补充确认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3.98亿元。

  本次补充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主要原因:2020年供暖季,煤层气销售业务部分客户需求量上涨,追加煤层气销售预计1795万元;2020年四季度国内LNG需求发生变化,局部地区价格上涨,为了更好地提升经营利润,蓝焰煤层气子公司晋城市诚安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安物流公司”)变更与主营液化煤层气生产储配的晋城天煜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合作方式,委托其将煤层气加工为LNG进行销售,追加委托加工费用1875万元;诚安物流公司为降低采购成本,临时选择周边价格较低的客户进行LNG采购,追加交易金额125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刘家治先生、田永东先生、赵向东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追加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新增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山西晋煤集团顺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人代表吴国富,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义兴镇官庄村西侧,主营农业产业项目开发等。截至2020年11月底,总资产8,094.23万元,净资产7,938.0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80.59万元,净利润-502.28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关联方是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制造集团”)所属山西晋煤集团金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蓝焰煤层气向该关联方采购用品。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山西国化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法人代表任月平,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注册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科技创新城化章北街1号格盟中美清洁能源研发中心4号楼6层4605室 ,主营天然气分支管道及储气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等。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关联方与装备制造集团同属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管控,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蓝焰煤层气向该关联方销售煤层气。关联企业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备履约和支付能力。

  除上述两家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其他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详见公司公告(编号:2020-020、2020-044、2020-058)。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内容:蓝焰煤层气及所属子分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煤层气,并提供煤层气运输;向关联方采购物资材料、LNG煤层气,并接受关联方提供加工、检测、租赁等服务。

  定价原则及依据:销售管输以及CNG煤层气、采购LNG煤层气、委托加工、租赁服务等业务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相应调整,技术服务、管道运输等按成本加成定价,其他服务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约定执行。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销售煤层气产品按月结算,其他业务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执行。

  (二)追加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签署情况

  1、蓝焰煤层气所属诚安物流公司与晋城市天煜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委托加工费按合同约定执行,根据气量认证单按月计算费用。

  2、蓝焰煤层气与山西晋煤集团顺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用品工业品买卖合同,货物验收合格使用后支付90%的货款,其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最终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3、蓝焰煤层气所属漾泉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与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阳泉煤业(集团)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作协议,受托对高产高效工作面煤层气(瓦斯)地面抽采技术与研究项目实施方案的研究,按项目验收成果支付费用。

  4、蓝焰煤层气所属左权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与武乡县森众燃气有限公司签订煤层气(管输)销售合同,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随国家天然气(煤层气)政策调整或物价部门价格调整,执行预付款制度,根据月末实际气量,每月结算。

  5、蓝焰煤层气所属诚安物流公司与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沁水分公司签订LNG液化气供销合同,以双方认同的确认函确认价格,采用运费加货款一票制度,按月结算。

  6、蓝焰煤层气与山西晨光物流有限公司商贸分公司签订煤层气(管输)销售合同,供气地点左权公司分输站出口,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随国家天然气(煤层气)政策调整或物价部门价格调整,按月结算。

  7、蓝焰煤层气与山西国化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煤层气(管输)销售合同,供气地点郑庄工区增压站,价格按合同约定执行,随国家天然气(煤层气)政策调整或物价部门价格调整,按月结算。

  8、蓝焰煤层气所属诚安物流公司与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签订LNG液化气销售合同,以双方认同的确认函确认价格,执行预付款制度,按月结算。

  9、蓝焰煤层气所属诚安物流公司与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签订LNG液化气运输合同,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运输价格以双方确认的函件为准,预付运输费用,按月结算。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

  本次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增加的煤层气销售有利于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增加的委托加工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展LNG市场,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本次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与关联方以自愿、平等、互利、公允为原则,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和煤层气市场变化确定,为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我们对《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

  2、经审阅有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增加的煤层气销售有利于增加营业收入,增加的委托加工业务有利于拓展LNG市场,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3、董事会在表决此项关联交易提案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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