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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高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近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买了理财产品。现就相关明细公告如下:

  一、 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以人民币1,7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行黄岩支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CSDVY202101373】,具体如下:

  1、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1373

  2、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3、认购金额:1,700万元

  4、收益率: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小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5000%】(年率);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大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3.5000%】(年率)。

  5、收益起算日:2021年2月10日

  6、到期日:2021年5月13日

  7、期限:92天

  8、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公司以人民币1,8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行黄岩支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CSDVY202101374】,具体如下:

  1、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1374

  2、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3、认购金额:1,800万元

  4、收益率: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大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4900%】(年率);如果在观察时点,挂钩指标小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3.5100%】(年率)。

  5、收益起算日:2021年2月10日

  6、到期日:2021年5月14日

  7、期限:93天

  8、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一)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运行,由此导致本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二)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挂钩指标价格变化将可能影响客户无法获得高于保底收益率的产品收益。

  (三)流动性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赎回机制,客户在产品期限内没有单方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四)信用风险:在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及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五)提前终止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若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重大变更、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可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信息传递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中国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中国银行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七)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利率,本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品存在客户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八)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的,中国银行有权利宣布产品不成立。此时,客户应积极关注中国银行相关公告,及时对退回资金进行再投资安排,避免因误认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按原计划成立而造成投资机会损失。

  (九)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非因中国银行原因发生的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中国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主要有以下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三)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

  2、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3、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617.50万股(含)至1,235.00万股(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3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截止2021年2月9日止,公司上述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1年2月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截止2021年2月9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349,9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6.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1,204,021.23元(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 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资金来源、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 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实施未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上市地位未发生改变,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 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2月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73,092,034股,回购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8,273,008股)。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2,349,989股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在回购股份过户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如因股权激励计划未经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公司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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