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21-013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鹏博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昆山坤汇网络有限公司

  ● 担保人名称: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12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HYPERLINK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s/20080204/target=_blank“

  一、担保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孙公司昆山坤汇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坤汇”)已与终端客户签订《数据中心服务合同》,昆山坤汇将按照协议约定向终端客户提供数据中心服务,涉及机柜总数4,448个,服务期为自2021年11月30日起至2031年11月30日止。

  公司拟为上述《数据中心服务合同》中所述项目进行全权担保,并承担项目前期建设及后期运营中孙公司在规范运营行为条件下与法律责任相对应的合理风险。

  (二)上市公司实施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山坤汇网络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孙公司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阳

  经营范围: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非行政许可类商务信息咨询;建筑工程;智能化工程;通信工程设计施工(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电脑图文设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电子产品、电子设备、电线电缆、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备)、办公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增值电信业务(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限定业务种类,业务覆盖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314.34万,净资产-19.39万;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8.77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昆山坤汇与终端客户签订的《数据中心服务合同》提供全权担保,并承担项目前期建设及后期运营中孙公司在规范运营行为条件下与法律责任相对应的合理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按时交付及通过验收的风险、运营期间设备安全运行的风险、运维系统标准化能否满足客户要求的风险、各项费用(水、电等)按时支付的风险等。

  担保金额不超过12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结合该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履约能力,因此同意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为287,367.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2.17%,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21-012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以邮件、电话方式于2021年2月7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拟投资建设“昆山工业4.0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数据中心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相关板块核心竞争力,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全资孙公司昆山坤汇网络有限公司拟使用25亿元投资建设“昆山工业4.0项目”,建设机架约10,000个,项目分为两期完成,第一期计划交付时间为2021年10月,第二期交付时间将根据实际进度的变化进行调整。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签订<数据中心服务合同>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孙公司昆山坤汇网络有限公司拟与终端客户签订《数据中心服务合同》,在“昆山工业4.0项目”中按照协议约定向终端客户提供数据中心服务,涉及机柜总数4,448个,服务期为自2021年11月30日起至2031年11月30日止。

  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全权担保,并承担项目前期建设及后期运营中孙公司在规范运营行为条件下与法律责任相对应的合理风险。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2021- 014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22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2月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8.03%股份的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21年2月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签订<数据中心服务合同>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2月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2月22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5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22日

  至2021年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均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议案4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杨学平、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以上股东的关联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8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