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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总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魏浩水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苏金义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职务。苏金义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及资本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浩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魏浩水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次变更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一如既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公告。

  附件:魏浩水先生简历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

  附件:

  魏浩水先生简历

  魏浩水,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经理,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1-003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5月6日召开的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发行情况,相应完善《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将授权期限延长至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3号)核准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8,0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21]01500001号), 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由150,000万元变更为168,000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由150,000万股变更为168,000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 2021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证券法》(2019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结合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实际情况,本次对《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章程修订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1-005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号西配楼5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8日

  至2021年3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受疫情管控影响,未办理登记无法参加现场会议。

  (二)登记时间:2021年3月2日。

  (三)登记联络方式:

  电    话:(010)84115629

  传    真:(010)84115629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号

  邮    编:100011

  联 系 人:林阳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1-006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10日以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2月15日在北京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雄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有效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魏浩水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

  同意聘任魏浩水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苏金义先生由于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职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二)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50,000万元变更为168,000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由150,000万股变更为168,000万股;同意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三)通过了《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了《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通过了《关于<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了《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了《关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了《关于<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45.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战略部署,为充分体现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公司拟将子公司深圳天富贵金属精炼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中金精炼(深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最终变更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十五)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1年3月8日以现场结合网络形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5)。

  特此公告。

  附件:魏浩水先生简历。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

  附件:

  魏浩水先生简历

  魏浩水,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经理,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1-007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10日以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2月15日在北京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万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有效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50,000万元变更为168,000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由150,000万股变更为168,000万股;同意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45.5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1-004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主动提出申请不再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宜与瑞华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瑞华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天健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根据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145.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瑞华事务所是由原中瑞岳华和原国富浩华在平等协商基础上于2013年4月联合成立的一家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第一批被授予A+ H股企业审计资格、第一批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的民族品牌专业服务机构。业务涉及股票发行与上市、公司改制、企业重组、资本运作、财务咨询、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领域。

  截至2019年度,瑞华事务所已连续7年担任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动提出申请不再担任本公司2020年度决算的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新聘审计机构事宜与瑞华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瑞华事务所对此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的有关规定,天健事务所与瑞华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并未发现可能导致其不能接受公司聘任的事项。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变更会计事务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并于2021年2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本次变更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1)公司独立董事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成员的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并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认为本次变更理由恰当。公司变更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规定;

  (2)公司拟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3)公司变更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2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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