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信证券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金晶磊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无法继续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开展,国信证券决定由王跃先先生接替金晶磊女士担任公司配股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后续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国信证券持续督导期为配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本次变更后,公司配股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沈洋女士、王跃先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
附件:
王跃先先生简历
王跃先先生,保荐代表人,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业务总监,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律师,作为项目核心人员参与大港股份(002077.SZ)重大资产重组、捷佳伟创(300724.SZ)IPO、鹭燕医药(002788.SZ)配股、狄耐克(300884.SZ)IPO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