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1-015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日前收到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通知,获悉鸿达兴业集团前期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全部完成换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分别于2019年7月非公开发行2019年第一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9鸿达E1)、2020年4月非公开发行2020年第一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鸿达E1),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25日和2020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1)、《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5)、《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2)。
截至2021年2月8日,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全部完成换股,换股数量累计253,899,91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9.26%。鸿达兴业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全部完成换股,将不再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注:上述表中持股比例按照公司截至2021年2月10日收盘的总股本2,742,867,188股计算。
本次换股完成后,鸿达兴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41,195,7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9%;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16,701,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8%,鸿达兴业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为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施换股导致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下降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换股完成后,用于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剩余质押股份将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待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稳定发展。公司在深化氯碱新材料一体化产业链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氢能源等业务,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清洁能源的政策导向,相继开展氢气制备、氢气加注、氢气储运、加氢站、移动加氢站、装备研究等技术储备布局,推动公司的氢能产业化发展,助力推动新能源汽车、电子冶金工业、半导体等战略性产业的发展。公司将持续做好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用好公司积累的技术、市场和上下游协同优势,努力创造更好的效益回报社会和股东。
三、备查文件
1、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19鸿达E1”完成换股暨摘牌的公告;
2、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鸿达E1”完成换股暨摘牌的公告。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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