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判决结果: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江苏优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本次诉讼被起诉的基本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披露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号),披露了江苏优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二、诉讼裁定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20)苏0602民初6881号),一审判决结果如下:
(1)驳回原告江苏优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计收40元,由原告江苏优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根据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除了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之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尚未了结的诉讼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公司诉讼事项,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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