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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1-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会议通知于当日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参与明村至董家口公路工程投标的议案》

  2021年2月,招标人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明村至董家口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及《明村至董家口公路施工招标补遗书(第1号)》,公开选聘明村至董家口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方。本公司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拟响应招标要求,采取施工与投资相结合的投标方案,以独立投标的方式,参与本项目施工一至五标段的招投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明董高速投标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参与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工程1-3标段投标的议案》

  2021年2月,招标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分公司发布《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工程施工(1-3标段)招标文件》,公开选聘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工程施工1-3标段施工方。本公司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拟响应招标要求,采取施工与投资相结合的投标方案,以独立投标或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方式,参与本项目施工1-3标的招投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济潍高速投标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铁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隆公司”)资金需求与融资成本情况,公司与中铁隆公司股东成都凯祺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伟瑄先生协商,拟按持股比例向中铁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公司拟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7,14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中铁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1年3月8日(星期一)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 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1-19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通知于当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中铁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子公司资金需求及融资成本,为满足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7,14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中铁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1-20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明董高速投标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风险提示:

  1.本项目为公司子公司通过投资施工一体化的方式响应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明村至董家口公路工程施工一至五标段投标。本项目尚未发布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等,具体投标方案尚需根据招标补遗予以进一步确定。

  2.根据《招标文件》,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公司相关子公司投标各标段能否全部或部分中标并签署相应协议文件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21年2月,招标人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管理集团”)发布《明村至董家口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及《明村至董家口公路施工招标补遗书(第1号)》(以下简称“《1号补遗书》”),公开选聘明村至董家口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明董项目”或“本项目”)施工方。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采取施工与投资相结合的投标方案,以独立投标方式参与本项目施工一至五标段投标。根据《招标文件》,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二)本项目招标人建设管理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投标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伟先生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招标人: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MA3NWHG57C

  法定代表人:丁爱辉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4日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登记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业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龙鼎大道0号,海尔绿城中央广场A1座5-9层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投资、经营、收费、养护、清障救援、设计、咨询、招标、试验、检测、科研;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建设项目沿线综合开发、经营等。

  历史沿革及财务状况:建设管理集团设立于2018年12月,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截至2020年末,建设管理集团总资产为466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06亿元,2020年度营业总收入8.9亿元。建设管理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标项目情况及投标方案

  1.投标项目情况

  明村至董家口公路,路线全长130.596km,主线设置大桥5594.72米/19座、中桥953米/16座、小桥230.5米/8座、涵洞120道,互通式立交13处、主线上跨分离立交22处、主线下穿分离立交2处、桥式通道88座、涵式通道126道、天桥31座;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2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9处、主线收费站1处。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项目施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标段内所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绿化环保工程(不含互通立交匝道圈及沿线设施场区等绿化)、预埋管线工程、临时工程、三改工程、收费广场的土石方、场区道路、广场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本次招标的为施工1标段到施工5标段,其中施工1标段长度26.05KM;施工2标段长度21.88KM;施工3标段长度22.78KM;施工4标段长度37.98KM;施工5标段长度21.91KM。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遗:如投标人同意按照不低于中标价的20%认购招标人指定的项目专项基金,与招标人指定的基金管理人签署《合伙协议》,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了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及财务能力证明材料的得7分,否则为0分。中标人需在中标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作为有限合伙人按照不低于中标价的20%认购招标人指定的项目专项基金,与招标人指定的基金管理人签署《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签署之日起满6年,返还出资额的50%;《合伙协议》签署之日起满7年,返还出资额的50%。

  2.投标方案

  根据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1号补遗书》及图纸等相关资料结合公司现场踏勘及施工总承包经验,公司相关子公司拟响应招标要求,采取施工与投资相结合的投标方案,以独立投标的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为争取施工机会,参与投标的子公司拟承诺中标后作为有限合伙人按照不低于中标价的20%认购招标人指定的项目专项基金,与招标人指定的基金管理人签署《合伙协议》。公司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投标一至五标段,承担施工工程量总额最高不超过80亿元,对应承诺投资额最高不超过16亿元。最终承担的施工工程量按中标额确定,最终承担的出资额按不低于各自标段中标价的20%确定。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类别: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子公司通过投资施工一体化的方式参与关联方招投标项目。

  2.交易标的:根据招标文件及补遗书要求,中标的子公司承担施工工程量总额预计不超过80亿元,并承诺作为有限合伙人按照不低于中标价的20%认购招标人指定的项目专项基金,与招标人指定的基金管理人签署《合伙协议》。最终承担的施工工程量按中标额确定,最终承担的出资额按不低于各自标段中标价的20%确定。

  3.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四、授权经营层事项

  本次投标,公司采取施工与投资相结合的投标方案,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及经营层授权人士办理与本项目招投标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投标额度内制定各标段具体投标方案;签署并提交投标文件;中标后签署相关施工总承包协议及合伙协议等文件。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项目通过招投标形式开展,各方遵循自愿、公开、公平竞标的原则。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署施工协议及投资协议。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待协议签署将进一步公告相关内容。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本项目通过投资带动施工,能够为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利益与长远发展目标。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根据招标文件及补遗书,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本次交易公司相关子公司投标各标段能否全部或部分中标并签署相应协议文件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为公司子公司响应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明村至董家口公路工程一至五标段投标的一部分。本项目尚未发布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等,具体投标方案尚需根据招标补遗予以进一步确定。

  (三)对公司的影响:本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子公司出资总额最高不超过16亿元,力争获得最高不超过80亿元的施工订单,如本项目能够中标,预计投资施工综合收益较好,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不包含本次交易,2021年年初至1月31日,公司与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11.93亿元(未经审计),公司以年度为单位,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关于子公司参与明村至董家口公路工程投标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在全面了解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后,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基于实事求是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项目招标人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整体资金实力雄厚,不能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及投资回报的风险较小。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项目施工及投资金额均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公司参与投标的各子公司遵循自愿、公开、公平的竞标原则参与招投标。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及经营层授权人士办理与本项目招投标相关的一切事宜。

  3.我们在事前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全面、客观的了解,认为本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子公司出资总额最高不超过16亿元,力争获得最高不超过80亿元的施工订单,预计本次投资施工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与长远发展目标。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1-21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济潍高速投标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子公司拟参与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工程1-3标段投标。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公司子公司拟采取施工与投资相结合的投标方案,独立或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具体投标方案包括对应施工金额、投资额、投资期限等尚需待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发布最高投标限价后予以进一步确定。公司相关子公司投标各标段能否全部或部分中标并签署相应协议文件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21年2月,招标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管理公司”)发布《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工程施工(1-3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公开选聘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济潍高速”或“本项目”)1-3标段施工方。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采取施工与投资相结合的投标方案,以独立投标或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方式,参与本项目施工1-3标的投标。根据《招标文件》,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二)本项目招标人建设管理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分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投标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伟先生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招标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3C8ETE4W

  负责人:胡艳秋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

  登记机关: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业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D座18楼

  经营范围:受总公司委托从事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土木工程的项目代建。

  历史沿革及财务状况:建设管理分公司设立于2016年4月,原为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现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分支机构,为本公司关联方。截至2019年末,高速集团总资产为7217.5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097.52亿元,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847.93亿元,净利润58.66亿元。建设管理公司及高速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标项目情况及投标方案

  1.投标项目情况

  济潍高速是山东省“九纵五横一环七射多连”高速公路网中“射三”线,西接京沪高速济南至莱芜段,东接潍日高速。项目全长162公里,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概算投资425.94亿元,其中建安费293.45亿元,建设工期36个月。济潍高速共分为10个标段,其中4-10标段已于2020年9月发布招标公告,公司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以独立中标或联合体中标的方式,已被确定为施工5-8标第一中标候选人,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披露的《关联共同投资的公告》及2020年10月3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投标项目中标结果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本次招标的济潍高速施工1-3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内的施工内容,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防洪补救工程、预埋管线工程、中央分隔带及边坡绿化、收费广场以及各功能区的土石方、场区道路等招标图纸中标明的全部施工内容。其中施工1标,标段长度15.495KM;施工2标,标段长度17.564KM;施工3标,标段长度16.956KM。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如投标人承诺按照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参与济潍项目投资建设,且提交了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及证明材料的将获得相应得分,否则该项得0分。其中,方式一为中标人需在中标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招标人指定的金融/投资机构签署合伙协议及设立合伙企业的文件,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度不低于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7,认缴出资资金于合伙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10日内足额到位,方式一得4分。方式二为中标人按照不低于中标价的1/7比例出资入股招标人指定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以与项目公司出资人签署的《增资协议书》等相关协议约定为准,方式二得7分。

  2.投标方案

  根据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结合公司施工总承包经验及现场踏勘情况,公司相关子公司拟响应招标要求,采取施工与投资相结合的投标方案,以独立投标或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方式,参与本项目施工1至3标的投标;为争取施工机会,参与投标的子公司拟承诺中标后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招标人指定的金融/投资机构签署合伙协议及设立合伙企业的文件,对合伙企业认缴的出资额度不低于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7。公司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投标1-3标段,承担施工工程量总额最高不超过68亿元,对应承诺投资额最高不超过10.2亿元。最终承担的施工工程量按中标额确定,最终承担的出资额按各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7并结合子公司承担的施工比例确定。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类别: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子公司通过投资施工一体化的方式参与关联方招投标项目。

  2.交易标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的子公司将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招标人指定的金融/投资机构签署合伙协议及设立合伙企业的文件,认缴合伙企业出资份额,最终承担的出资额按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7并结合子公司承担的施工比例确定。最终承担的施工工程量按中标额确定。

  3.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四、授权经营层事项

  本次投标,公司采取施工与投资相结合的投标方案,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及经营层授权人士办理与本项目招投标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投标额度内制定各标段具体投标方案;签署并提交投标文件;中标后签署相关施工总承包协议及出资协议等文件。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项目通过招投标形式开展,各方遵循自愿、公开、公平竞标的原则。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署施工协议及投资协议。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待协议签署将进一步公告相关内容。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本项目通过投资带动施工,能够为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利益与长远发展目标。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本次投资为公司子公司响应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济潍高速公路工程1-3标段投标的一部分。本项目尚未发布招标文件补遗,具体投标方案包括投标工程量、对应投资额、投资期限等尚需根据招标补遗书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予以进一步确定。公司相关子公司投标各标段能否全部或部分中标并签署相应协议文件存在不确定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本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子公司出资总额最高不超过10.2亿元,力争获得最高不超过68亿元的施工订单,如本项目能够中标,预计投资施工综合收益较好,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不包含本次交易,2021年年初至1月31日,公司与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11.93亿元(未经审计),公司以年度为单位,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关于子公司参与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工程1-3标段投标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在全面了解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后,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基于实事求是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项目招标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整体资金实力雄厚,不能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及投资回报的风险较小。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项目施工及投资金额均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公司参与投标的各子公司遵循自愿、公开、公平的竞标原则参与招投标。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及经营层授权人士办理与本项目招投标相关的一切事宜。

  3.我们在事前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全面、客观的了解,认为本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子公司对本项目出资额最高不超过10.2亿元,力争获得最高约68亿元的施工订单,预计本次投资施工综合收益较好,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与长远发展目标。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1-22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铁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0月,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路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投资公司”)通过存量股权转让并增资方式取得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隆公司”)控股权,持股比例为49.82%,成都凯祺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9.82%,张伟瑄先生持股比例为0.3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10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购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关于子公司收购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进展公告》等相关公告。根据中铁隆公司资金需求与融资成本,经与中铁隆公司股东成都凯祺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伟瑄先生协商,三方拟按持股比例向中铁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公司对中铁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因中铁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止目前,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一)财务资助对象:中铁隆公司;

  (二)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140万元;

  (三)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财务资助期限:自签订借款协议之日起1年;

  (五)利率:参照金融机构同期对公司提供借款的利率;

  (六)资金用途:用于中铁隆公司生产经营,如成都龙泉驿西江河综合整治项目等;

  (七)偿还方式: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八)财务资助协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中铁隆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九)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情况:中铁隆公司股东成都凯祺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股东张伟瑄先生将分别按照上述期限、利率及所持中铁隆公司股权比例提供不超过7,140万元及51.6万元的财务资助。

  二、本次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情况

  (一)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09225215A

  法定代表人:吴中桦

  成立日期:1998年04月06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7,112.504752万元

  经营期限:1998年04月06日至长期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189号中铁隆大厦8层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备安装、装饰、装修、水利、水电、铁路、公路工程;对外承包工程;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信息技术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工程项目管理;工矿工程建筑;城市管道工程施工等。

  (二) 股东情况

  路桥投资公司、成都凯祺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张伟瑄先生分别持有中铁隆公司股权比例为49.82%、49.82%、0.36%。

  2020年5月,张伟瑄先生与路桥投资公司签署了《关于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中铁隆公司股权对应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不包括分红权等股东财产性权利)委托路桥投资公司行使。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三)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末,中铁隆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16,338.92万元,负债总额为163,625.56万元,净资产为52,713.36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71,479.29万元,净利润3,081.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63%。

  截至2020年末,中铁隆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04,818.92万元,负债总额为146,801.22万元,净资产为58,017.70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51,887.48万元,净利润2,355.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67%。

  中铁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本次为中铁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自身正常经营。中铁隆公司有丰富的项目运营和管理经验,经营情况良好,在手订单充足且项目回款正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中铁隆公司的经营管理,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中铁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中铁隆公司生产经营,中铁隆公司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予以同等资助,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资助对象中铁隆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五、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向中铁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予以同等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向中铁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中铁隆公司生产经营,有助于更好地保证公司权益实现,中铁隆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能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利益。

  3.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中铁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1-23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3月8日(星期一)14:30时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1年3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3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子公司参与明村至董家口公路工程投标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子公司参与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工程1-3标段投标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向中铁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二)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上述议案(一)至(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2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3月5日9:00—11:30、13:30—17:00及2021年3月8日9:00至现场会议召开前。

  (三)登记地点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会议联系方式

  (一)会议联系人:赵明学、李文佳

  (二)联系电话:0531-68906077

  (三)传真:0531-68906075

  (四)邮箱:sdlq000498@163.com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98

  2.投票简称:“山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委托人姓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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