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发展”、“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顺控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中止发行、弃购股份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86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2月2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年2月23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1年2月25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2月2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投资者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21年2月22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行业分类代码为D46)。截至2021年2月10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15.97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5.8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5.9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1年2月10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612.63万元,同比增长40.1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70.34万元,同比增长19.54%;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81.70万元,同比增长38.17%。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238.41万元,同比增长0.6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13.78万元,同比下降5.7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70.58万元,同比下降2.97%。(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419.52万元,同比增长4.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794.40万元,同比增长13.6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13.24万元,同比增长15.57%。(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阅但未经审计)
公司2019年和2020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实现一定幅度增长,主要系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2018年下半年投入运营且运营效率有所提高所致。未来若出现国民经济增速放缓或常住人口数量下降、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政策变化等不利情形,则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6,2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资金需求量为32,869.82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5.86元/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36,33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950.18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1,381.82万元。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41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顺控发展”,股票代码为“00303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6,2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3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8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1年2月10日(T-4日)完成,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86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9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2)14.3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4、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6,332.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1,381.82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21年2月8日(T-6日)在《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2月23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T日)9:30-15:00。网下申购简称为“顺控发展”,申购代码为“003039”。只有初步询价时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才能且必须参加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请见本公告附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②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5.86元/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T日)9:15-11:30、13:00-15:00。
②2021年2月23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1年2月19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1年2月19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1年2月25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②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2月2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6、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21年2月23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一、(五)回拨机制”。
7、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2月22日(T-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0、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6,2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34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86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8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9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4.3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资金金额为32,869.82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5.86元/股、发行新股6,200万股测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6,33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950.18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1,381.82万元。详细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21年2月8日(T-6日)在《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21年2月23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低于50倍,不启动回拨机制。
2、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发行。
3、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不足部分不得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1年2月24日(T+1日)在《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情况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21年2月10日(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截至2021年2月10日(T-4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3,60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2,362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5.86元/股-3,039.00元/股,拟申购总量为11,046,340万股。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核查,3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0个配售对象未按照《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核查材料,2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7个配售对象属于《管理办法》中禁止配售范围,上述5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7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对应的申报总量为77,200万股,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中备注为“无效报价”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3,56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2,275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条件,不存在禁止配售的情形,报价区间为5.86元/股-3,039.00元/股,对应拟申购总量为10,969,140万股。上述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全部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
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上述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投资者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三)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将拟申购价格高于6.10元/股(不含6.1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6.10元/股,且申购数量低于9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6.10元/股,申购数量等于900万股,且申购时间晚于2021年2月10日13:12:11:087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6.10元/股,申购数量等于9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1年2月10日13:12:11:087,按照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排列剔除59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总共剔除1,302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申报,对应的申购数量为1,097,290万股,剔除的最高报价申购数量占申购总量10,969,140万股的比例为10.00%。具体请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86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在剔除报价最高的部分之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5.86元/股的3,29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973个配售对象为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拟申购数量为9,871,850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名称、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部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五)与行业平均市盈率对比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截至2021年2月10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5.97倍。
本次发行价格5.8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5.9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3,291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共计10,973个,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9,871,85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其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等。
2、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5.86元/股,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3、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4、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2021年2月8日(T-6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21年2月25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最终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21年2月25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和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21年2月25日(T+2日)8:30-16:00前,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股份数量和发行价格,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配售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B001999906WXFX
003039”,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实时反馈至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下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下电子平台查询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情况。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见下表:
注:以上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布信息为准。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首页-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查询。
(5)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若获得初步配售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于2021年2月26日(T+3日)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至原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发行中,已参与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再通过网上申购新股。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与网上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86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860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1年2月23日,T日9:15至11:30,13:00至15:00)将1,860万股“顺控发展”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顺控发展”;申购代码为“003039”。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1年2月19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21年2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5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必须为500股的整数倍,且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500股。
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18,500股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3、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六)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市值计算
投资者需于2021年2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则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1年2月23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年2月24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21年2月24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年2月24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2月25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2月25日(T+2日)公告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21年2月26日(T+3日)8:30-15:00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2021年2月26日(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如果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将中止本次发行;如果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少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1年3月1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21年3月1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网下申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
5、中国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出现上述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七、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八、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1901-1905、20层
法定代表人:陈海燕
联系电话:0757-22317888
联系人:蒋毅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电话:010-80929028、010-8092902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2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序号网下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号申购价格(元)拟申购数量(万股)备注1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0538416.10 900有效报价2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0540636.10 900有效报价3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0537776.10 900有效报价4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0519476.10 900有效报价5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0511486.10 900有效报价6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0490006.10 900有效报价7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单位企业年金计划08990486226.10 900有效报价8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智信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蓝筹增长组合08990567946.10 900有效报价9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智信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价值成长组合08990567956.10 900有效报价10徐雪英徐雪英01589077736.10 900有效报价11闫桂林闫桂林01069499986.10 900有效报价12陈婉新陈婉新01013981716.10 900有效报价13曹仕美曹仕美00604130966.10 900有效报价14张德凯张德凯01968537126.10 900有效报价15李登海李登海01026484406.10 900有效报价16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宽远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08992005296.10 900有效报价17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369186.10 900有效报价18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民安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022356.10 900有效报价19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1539476.10 900有效报价20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医疗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1448386.10 900有效报价21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1419026.10 900有效报价22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1339796.10 900有效报价2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1269316.10 900有效报价24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1245426.10 900有效报价25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1132416.10 900有效报价26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元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1085076.10 900有效报价27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964056.10 900有效报价28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产业整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808716.10 900有效报价29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民族新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783206.10 900有效报价30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763486.10 900有效报价31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元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598776.10 900有效报价32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580336.10 900有效报价3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571746.10 900有效报价34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562926.10 900有效报价35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技术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558126.10 900有效报价36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元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557696.10 900有效报价37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552456.10 900有效报价38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544236.10 900有效报价39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533286.10 900有效报价40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08990419176.10 900有效报价41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08990417036.10 900有效报价42莱州市农业科学院莱州市农业科学院08000331776.10 900有效报价43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稳惠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1266536.10 900有效报价4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钱景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08992327746.10 900有效报价45袁小康袁小康01063164396.10 900有效报价46朱雪英朱雪英00529326916.10 900有效报价47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稳惠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2101046.10 900有效报价48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08990551156.10 900有效报价49雷洪文雷洪文01068210006.10 900有效报价50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鼎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8992083146.10 900有效报价51陈学才陈学才00613852276.10 900有效报价52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招商证券资管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08991827246.10 900有效报价53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证资管至尊宝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08991706466.10 900有效报价54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证国新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08991776196.10 900有效报价55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证诚通定向资产管理计划08991785866.10 900有效报价56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智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1967046.10 900有效报价57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智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1966866.10 900有效报价58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智享宝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08991398826.10 900有效报价59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至尊宝20190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08992143876.10 900有效报价60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远景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1968256.10 900有效报价61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信选科创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1984636.10 900有效报价62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鑫融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2545816.10 900有效报价63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鑫融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2481206.10 900有效报价64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鑫融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2454836.10 900有效报价65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鑫融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2432846.10 900有效报价66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新星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1968736.10 900有效报价67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新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1974646.10 900有效报价68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盛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1966826.10 900有效报价69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睿信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1974636.10 900有效报价70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融选价值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08992526856.10 900有效报价71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融选价值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08992524386.10 900有效报价72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融选价值1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08992535326.10 900有效报价73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融选价值1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08992535346.10 900有效报价74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融享价值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08992540626.10 900有效报价75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融享价值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08992541466.10 900有效报价76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融享价值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08992483246.10 900有效报价77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科创精选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1961526.10 900有效报价78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科创精选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1962366.10 900有效报价79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资管科创精选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19623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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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有效报价116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1768116.10 900有效报价117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诚通金控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08992378266.10 900有效报价118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554926.10 900有效报价119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440096.10 900有效报价120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内需增长两年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184856.10 900有效报价12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智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018856.10 900有效报价122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368456.10 900有效报价123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445366.10 900有效报价12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肆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441886.10 900有效报价125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贰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443496.10 900有效报价126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贰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140156.10 900有效报价127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捌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166736.10 900有效报价128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132756.10 900有效报价129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柒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117346.10 900有效报价130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玖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124286.10 900有效报价13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贰号职业年金计划南方基金组合08992174176.10 900有效报价132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肆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161926.10 900有效报价133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2164586.10 900有效报价13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捌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275006.10 900有效报价135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肆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117186.10 900有效报价136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创享消费主题股票型养老金产品08992332416.10 900有效报价137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玖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112166.10 900有效报价138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186086.10 900有效报价139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163176.10 900有效报价140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拾壹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179466.10 900有效报价14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稳健增值混合型养老金产品08992061936.10 900有效报价142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柒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024096.10 900有效报价143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059006.10 900有效报价14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叁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059876.10 900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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