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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70号四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蔡锦鹭女士、财务总监司小平先生、副总裁刘大成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以资抵债化解资金占用问题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西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627,052,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15%,均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2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百高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清华、黄东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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