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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清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会议决议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八方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主管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结果为准,以下简称“八方新能源”),主要开展锂电池PACK及电机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1-004)。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因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调整,为优化公司业务架构、明晰各业务板块,董事会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拟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八方新能源,实施地点由苏州工业园区变更为位于苏州相城区的苏州工业园区-相城区合作经济开发区。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2021-00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对本次变更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及“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延期。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1-00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申万宏源对本次延期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07)。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申万宏源对本次延期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08)。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0年12月10日,公司董事会完成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数量为314,955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20,000,000股变更为120,314,955股。根据公司股本变更等实际情况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上述修订相关的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10)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内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八方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主管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结果为准,以下简称“八方新能源”)

  ●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方股份”)的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八方新能源,主要开展锂电池PACK及电机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2021年2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本次投资事项。

  八方新能源成立后,将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向八方新能源增资、提供借款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2021-005)。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拟投资设立的八方新能源的基本信息(最终以主管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结果为准)如下:

  1、 公司名称:八方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2、 经营范围:研发组装生产电动车电机、办公自动化设备电机、家用电器设备电机、电瓶车控制器、显示器、传感器、刹把、调速把、后衣架、磁盘;销售电机、电器产品、机械设备、电动车配件,控制器、充电器、动力电池;从事生产所需零配件的进口和自产产品及电动自行车配件的出口。

  3、 注册地点:苏州市相城区

  4、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 股权结构:八方股份持股100%

  6、 法定代表人:王清华

  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 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电踏车行业始终保持着较高的景气度。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和良好的口碑,电机及配套产品产销量持续稳定增长。锂离子电池组作为电踏车电气系统的动力源,在电气系统整体设计与效能发挥中具有重要作用。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八方新能源,实现自主研发、生产电踏车用锂离子电池组,与公司各类电机、控制器、仪表、传感器等组成电气系统成套产品,具有兼容性更好、品质更有保障、整体美观性及舒适度更佳的优势,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采购服务。

  综上所述,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完善业务布局,有效增强公司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设立八方新能源是依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其业务重心为锂离子电池组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若因政策变动、市场行情变化、或公司在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不能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八方新能源能否取得预期的经营效果存在一定风险。本次新设八方新能源的事项尚需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是否能够通过审批及通过时间也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拟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八方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以经主管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八方新能源”),实施地点由苏州工业园区变更为位于苏州相城区的苏州工业园区-相城区合作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苏相合作区”)。

  ·本次变更仅为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八方新能源,由公司向八方新能源增资、提供借款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苏州工业园区变更为苏相合作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1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3.4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61.98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23,758.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5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7930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拟用于投资“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厂房,购置先进的自动化机器设备,实现自主生产电踏车用锂离子电池组。

  单位:万元

  

  本项目原选址位于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项目原具体地址位于东堰里路北,钱家田路西,属于工业(研发)用地。本项目已经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编号“苏园行审备【2018】124号”。

  三、 本次变更的具体情况

  1、 变更情况

  

  注:八方新能源尚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关于投资设立八方新能源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1-004)。

  2、变更原因

  苏相合作区位于苏州主城区北部,紧邻京沪高铁苏州北站,由苏州工业园区和相城区合作共建,下辖漕湖街道,总面积50.58平方公里,以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科技、未来城市技术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目前已吸引了中航工业、航天科工、美的、中国平安、福耀集团等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的重大项目落户。

  为更好地发挥区域协同效应与集聚优势,吸引行业高端技术人才,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合作;也为进一步优化企业组织和业务架构,明晰公司各业务板块,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在苏相合作区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八方新能源,并购置土地、新建厂房,在苏相合作区打造公司锂离子电池组研发及生产基地。

  3、 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八方新能源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启动土地竞拍、项目立项、环保审批等工作。

  上述事项的完成时间及完成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变更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变化做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公司充分依托苏相合作区的人才、政策等优势,进行合理有效的资源配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八方新能源后,由公司向八方新能源增资、提供借款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待八方新能源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将与保荐机构、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进行有效监管。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事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与公司的战略规划相符,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调整,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尚需八方新能源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完成项目立项、环保审批等手续后方可正式实施。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1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3.4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61.98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23,758.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5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7930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和使用情况良好。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本次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 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 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 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可能由于政策变化、市场波动、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将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有保障的机构所发行的产品,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动向,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19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3、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通过资产负债 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核算,通过利润表 “投资收益”科目对利息收益进行核算。

  五、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投资收益,为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娄葑镇和顺路9号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10日

  至2021年3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2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材料

  1、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现场登记。

  2、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 登记时间:2021年3月5日9:00-17:00

  (三) 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娄葑镇和顺路9号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 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21年3月5日17:00),信函或传真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因出席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2、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进入会场前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公司安排出示“苏康码”、接受体温检测、进行参会登记等相关工作。

  3、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娄葑镇和顺9号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玥

  邮政编码:215122

  电  话:0512-87171278

  传  真:0512-87171278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金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会议决议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调整,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2021-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1-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投资收益,为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及“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延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1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3.4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61.98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23,758.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5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7930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累计已投入金额”为初步测算,实际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1、延期原因:因2020年度疫情推迟复工等因素影响,项目整体进度晚于预期。

  2、延期安排:本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2年,现拟延期1年,即至2022年11月完成。

  (二)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

  1、延期原因:因本项目重新选址建设,项目整体进度晚于预期。

  2、延期安排:本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2年,现拟延期2年,即至2023年11月完成。

  (三)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1、延期原因:本项目与“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在同一场地构建,本项目涉及的“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开展针对性的研究”等事项需待公司生产项目场地建设完毕后方能大规模启动。截至目前,公司新建厂房尚未完工,项目整体进度晚于预期。

  2、延期安排:本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1.5年,现拟延期1年,即至2022年5月完成。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依据实际实施情况而做出的必要调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本次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有关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现金管理实施单位及投资额度

  现金管理实施单位为公司及其子公司。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 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三) 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 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可能由于政策变化、市场波动、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动向,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19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3、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通过资产负债 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核算,通过利润表 “投资收益”科目对利息收益进行核算。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2020年12月10日,公司完成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数量为314,955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20,000,000股变更为120,314,95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00,000元变更为120,314,955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

  1、前述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变更的实际情况;

  2、2020年11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总经理权限;

  同时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的内容,现拟对《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在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上述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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