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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1-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1年2月22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董事、总裁周路先生、董事钱炽峰先生、董事葛良娣女士、独立董事栾凌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黄映辉、职工监事曹永辉、监事李贝、副总裁王义、副总裁李刚业、副总裁马鹰、副总裁娄炜、总工程师田军发、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宋历丽列席,保荐机构代表通讯参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金堂县人民政府拟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进一步促进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全面落实企业发展战略,拟投资建设“成都人工智能示范基地及区域总部项目”,并拟与金堂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上述协议生效后,公司将在金堂县内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获得相关土地使用权,建设大数据服务运营中心项目,加速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此次对外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再融资监管政策环境的变化及相关监管精神,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竞争格局和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决定,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关联董事王刚先生、钱炽峰先生及葛良娣女士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形式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保证金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保证金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营业部申请授信额度,并同意为以上业务提供保证金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和公司副总裁王义先生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获取银行授信额度,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为受益方,体现了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和副总裁王义先生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次申请贷款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

  关联董事王刚先生、钱炽峰先生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形式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为控股子公司新疆九安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以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为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关联董事王刚先生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1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1-009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1年2月22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黄映辉女士和监事李贝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映辉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和公司副总裁王义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关联担保上市公司为受益方,体现了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和公司副总裁王义先生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此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1-010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金堂县人民政府拟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利率水平等发生变化,将使得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4、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周期、投资强度、项目建成后产出强度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本次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签署投资协议概述

  1、为进一步促进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全面落实企业发展战略,公司拟投资建设“成都人工智能示范基地及区域总部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并拟与金堂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金堂县”或“甲方”)签署《投资协议书》,上述协议生效后,公司将在金堂县内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获得相关土地使用权,建设大数据服务运营中心项目。

  2、2021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金堂县人民政府拟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本次签署《投资协议书》对外投资建设大数据服务运营中心项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甲方:金堂县人民政府

  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与上市公司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成都人工智能示范基地及区域总部项目

  2、项目地点:成都市金堂县

  3、项目规模及投资:本项目分为两期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大数据服务中心,引入人工智能、智慧城市、通信设备、MCN企业等的入驻,吸引大型、优质企业落户,形成集办公、研发等一体化的产业基地,与成都国际职教城形成技术和人才互动,打造成都人工智能示范基地项目。二期计划建设立昂科技西南区域总部项目。项目计划投资约50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项目预计投资25亿元人民币,项目净用地面积约60亩。

  4、项目时间:协议签订后壹个月内,乙方须在金堂县境内完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或绝对控股项目公司注册。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0万元。在完成项目公司注册登记后,由项目公司经营该协议项目并承接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但协议中约定由乙方承担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出资、扶持政策的返还等),乙方仍应承担。

  乙方或项目公司依法于2021年5月31日前取得项目工业用地的,项目预计于2021年6月30日前正式开工建设,预计2022年6月30日前主体竣工,预计在2022年12月30日前正式开园,投入使用。

  若乙方或项目公司依法晚于上述时间取得项目工业用地的,或项目公司设立后,项目开工涉及的立项、环评、能评、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未能在2021年6月30日前办理完毕的,则项目公司开工、竣工及投入使用时间顺延。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金堂县人民政府

  乙方: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成都人工智能示范基地及区域总部项目

  项目内容:项目一期建设大数据服务中心,引入人工智能、智慧城市、通信设备、MCN企业等的入驻,吸引大型、优质企业落户,形成集办公、研发等一体化的产业基地,与成都国际职教城形成技术和人才互动,打造成都人工智能示范基地项目。二期计划建设立昂科技西南区域总部项目。

  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投资约50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项目预计投资25亿元人民币,项目净用地面积约60亩。

  效益目标:协议项目投产后三年内,预计实现年营业收入9亿元,年上缴税收3,000万元。

  (三)投资进度

  见本公告“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中的“4、项目时间”

  (四)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或项目公司争取各类扶持政策,并协助办理协议约定的相关手续。

  (2)甲方协助项目公司办理项目立项、环评、能评、工商注册、建设规划等方面的手续,并实行一站式服务。

  (3)甲方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依法保护乙方的合法生产和经营行为,并积极落实乙方应享受的有关扶持政策。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签署协议前应向甲方详细介绍项目情况,并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背景资料。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项目情况的信息及项目背景资料均真实、全面、合法有效。

  (2)乙方上述项目建设应当符合所在区域总体规划、环保、安全、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并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图纸进行建设。

  (3)乙方在其项目用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和设施,不得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否则,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新设立的项目公司须遵守国家、省、市及金堂县有关规定,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五)违约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违约,除不可抗力外,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六)争议解决

  因履行协议发生争执,首先由两方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成立,乙方或项目公司依法取得项目用地,且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后生效。

  五、投资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金堂县人民政府拟签署《投资协议书》建设成都人工智能示范基地及区域总部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在IDC及云计算行业大发展的背景下,公司IDC云数据中心业务已成为公司大数据及云存储业务板块的一大亮点,若建设项目能顺利实施将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加速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综上,本次投资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资源,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存在的风险

  1、本次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利率水平等发生变化,将使得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4、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周期、投资强度、项目建成后产出强度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本次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七、其他说明

  该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则授权公司董事长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该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人工智能示范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300603股票简称:立昂技术编号:2021-011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0年3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未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及影响

  自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3月20日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基于再融资监管政策环境的变化及相关监管精神,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竞争格局和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决定,拟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主要系基于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变化及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审慎决策。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1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提出的,经过了审慎分析论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再融资监管政策环境的变化及相关监管精神,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竞争格局和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决定,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六、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1-012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以保证金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保证金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本次申请银行授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信情况概述

  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供应商支付体系,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营业部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银行授信,授信业务种类为保函等,以减少公司资金压力。此次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营业部申请授信拟以全额保证金质押担保,本次授信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银行授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当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累计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0万元(不含本次授信)。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保证金质押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降低财务成本,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本次以保证金质押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不会对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以保证金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保证金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1-01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落实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综合财务费用,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上述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公司副总裁王义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王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炽峰先生为公司董事,王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王刚先生、钱炽峰先生和王义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4、当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实际累计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0万元(不含本次授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王刚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853.7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38%,通过天津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名:新疆立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44.9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7%,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598.7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15%,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属于公司关联人。

  王义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中国国籍,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王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05,0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0%,王义先生属于公司关联人。

  钱炽峰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任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中国国籍,住所位于广州市。钱炽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6,691,79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6%,钱炽峰先生属于公司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及公司副总裁王义先生无偿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无需支付对价。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本次授信拟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2、公司及其分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1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及其分公司外信用证等,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及其分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本次授信由喀什立昂同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同盾”)提供担保,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4、公司子公司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一互联”)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额度为3,000万元,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本次授信由大一互联法人代表钱炽峰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5、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本次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6、公司子公司喀什同盾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本次授信由公司提供担保,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副总裁、喀什同盾法人王义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子公司喀什同盾应收账款做质押。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7、公司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本次授信由“立昂技术研发服务中心”不动产1-5层做抵押,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王刚先生、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及公司副总裁王义先生为公司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当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分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实际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及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充分了解,及对本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先审查,我们认为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对公司及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生、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及公司副总裁王义先生为公司及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以及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1-014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之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综合财务费用,公司拟为立昂旗云(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昂旗云”)、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视信息”)、新疆九安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安科技”)、新疆汤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立科技”)四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上述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2、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担保额度

  

  说明:1.九安科技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由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共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上表最近一期所指为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立昂旗云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立昂旗云(广州)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PXT05J

  3、成立日期:2017年06月30日

  4、注册资本:145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王义

  6、住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新广一路20号自编1栋(仅限办公)

  7、营业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房维护服务;软件开发;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跨地区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立昂旗云65.52%股权,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立昂旗云34.48%股权,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以上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极视信息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6L6209

  3、成立日期:2016年07月28日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周路

  6、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中心19层1-21A

  7、营业范围: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咨询(以资质为准);顶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除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信息业务(含短信息服务业、互联网信息服务、电话信息服务业务)。通信器材设备、建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教学仪器、办公家具的销售;增值电信业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业务代办;计算机设备及配件、自动化办公用品、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柜台租赁,电脑租赁;设备维护,电子工程,代办电信业务,终端销售及维修。铁塔信息技术开发;铁塔建设、维护、管理;铁塔成套设备租赁;信息基础设施投资与租赁;无线覆盖设备租赁;基站机房、电源、空调配套设施和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基站设备的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极视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以上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审计,2020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九安科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疆九安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57RE9P

  3、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5日

  4、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杨波

  6、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499号龙海置业综合楼614室

  7、营业范围:智慧城市家具系统及产品的销售、安装和应用;照明灯具、控制系统及配套的电子电器产品的研发、销售;安防产品的销售、安装及维护;数据采集系统的设计、销售及服务;智慧城市家具系统及产品的研发、设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塑料制品的生产及销售;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咨询(以资质证书为准);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专业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照明设计;照明工程;园林景观设计;园林景观工程的建设及绿化和养护;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互联网数据中心技术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设备维护;通信设备维修;电子工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单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日用百货、饮料、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销售;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场地租赁;经营租赁服务及其他现代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代理及仓储服务;车辆停车服务;餐饮服务;信息业务(含短信息服务业、互联网信息服务、电话信息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电信业务代办及服务;终端销售及维修;销售:计算机设备及配件、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及用品、家具、家用电器、金属材料(贵稀金属除外)、五金交电、百货土产、仪器仪表、通信器材设备、建材、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9、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以上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被担保人汤立科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疆汤立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TTXT0T

  3、成立日期:2018年01月17日

  4、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王义6、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1栋立昂技术研发服务中心601室

  7、营业范围:计算机软件和计算机系统集成的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与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研发和咨询;从事智能视频图像分析系统、智能交通系统产品、电子安防系统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从事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数据处理;国内广告设计、发布、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汤立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以上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上述子公司及控股子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的总额合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分别为立昂旗云申请额度2,000万元、极视信息申请额度8,000万元、九安智慧科技申请额度4,000万元;汤立科技申请额度1,000万元,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由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额度使用范围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上述子公司暂未与银行签署相关授信协议,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九安科技拟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外信用证等,本次授信由公司提供担保,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九安科技暂未与银行签署相关授信协议,上述授信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年(具体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7,00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08%;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8,90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71%。前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为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1-01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2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司定于2021年3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30(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流程见附件2)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3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与金堂县人民政府拟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2、《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须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及邮件在2021年3月9日18: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3月9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部,邮编:830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历丽

  电话:0991-3708335

  传真:0991-3680356

  电子邮件:sd@leon.top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致: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委托人”)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出席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理委托人在本次会议上行使表决权。

  一、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

  二、委托人持有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份,受托人可依法行使[        ]股股份的表决权。

  三、受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提案及事项均享有表决权,对本次会议所需的程序事项亦享有表决权。受托人对本次会议列入的提案按以下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所审议的提案如无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表决。由此引致的责任由委托人本人承担。

  四、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五、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03”;投票简称为“立昂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完整填写全名及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3月9日18:00之前送达、邮寄、传真或邮件方式到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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