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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23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 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 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 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复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 发行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0-87600070

  电子邮箱:zqb@lettall.com

  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赵溪寻、张华

  联系人:郭璐、王惠强

  联系电话:010-86451698、010-86451588

  电子邮箱:yxh@csc.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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