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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432,443股,限售期为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3月1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4 号)同意,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1万股,并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04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3,0962,94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9,077,057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涉及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的354个获配账户,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32,4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将于2021年3月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瑞晟智能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瑞晟智能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432,4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3月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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