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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1-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孟繁熙、孙莹、梁惠玲自2020年8月28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合计减持不超过2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8%。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减持计划已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孟繁熙先生持有公司非限售股股份162,500股,2020年7月16日公司披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孟繁熙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46%。

  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收到孟繁熙先生的减持情况说明中称,截至当日,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际减持的股份数量为194,900股,本次减持数量与计划减持数量存在差异,出现前述情况原因为:因计算失误多减持了32,400股。孟繁熙先生因计算失误多减持的32,400股在其高管减持额度内,其发现上述误操作后,及时通知本公司,并出具了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三、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说明及承诺

  1、公司知悉上述误操作减持行为后,要求相关人员定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2、孟繁熙先生已认识到本次误操作减持事项的严重性并进行了深刻反省,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孟繁熙先生就本次误操作事件致歉如下:本人就本次误操作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本人今后会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股东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上述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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