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编号:2021-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名称: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时间: 2021年2月25日14:30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901A)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根伙先生
7、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11,130,5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653%。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共代表股份35,547,9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47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9人,代表股份46,678,5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126%。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8人,代表股份41,533,2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9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6,485,00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55%;反对180,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3858%;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339,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41%;反对18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36%;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3%。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天元律师事务所刘博远律师、王莹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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