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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4,9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274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61,476,335股减少至661,361,435股,注册资本将从661,476,335元减少至661,361,43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9)、《<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金峰园路2号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徐力

  4、联系电话:020-22211010

  5、传真号码:020-22211018

  6、电子邮箱:directorate@xphcn.com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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