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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二)

  证券代码: 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21

  

  提名人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就提名何玉润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 002286        证券简称: 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2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三)

  提名人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杨京岛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市公司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002286)将公告被提名人的上述承诺。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2日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公告编号:2021-014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公司”)第四届董事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戴斯觉先生、秦翠萍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永强先生、何玉润女士、杨京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刘宗利先生提名刘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名李洪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其中,何玉润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黄永强先生、何玉润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杨京岛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同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上述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 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7名董事(其中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公司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 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附件:

  新任董事简历

  戴斯觉,男,1995年1月出生,金融经济学理学硕士学历;中国香港居民。2016年5月至今任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戴斯觉先生为公司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通过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7,273,39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12.80%,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洪波,男,1964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先后任慈溪织造印染总厂总调度;慈溪地方铁路公司副总经理;慈溪市木材(集团)公司总经理;慈溪铁路管理处(公司)主任(总经理);慈溪市风景旅游局局长;逍林镇党委书记;宗汉街道党工委书记;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产业集群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慈溪滨海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慈溪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2019年4月至2020年9月任公司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止目前,李洪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 峰,男,汉族,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禹城市扒鸡公司厂长、副总经理。1999 年6月起任公司国内贸易部经理、市场总监,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运动食品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会理事。2007年10月-2010年12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0年12月-2014年1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刘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秦翠萍,女,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业务部,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深圳部投资银行事业部,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秦翠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永强,男,1972年出生,南昌大学法学学士,拥有律师资格证、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曾任职于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江西丰城市公安局。现任江西警察学院教师、兼职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黄永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玉润,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5年4月,会计学博士。2005年7月至今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全国会计学术领军人才”项目首批入选者,中国会计学会金融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长城学者,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北京市党外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常务理事。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访问学者。

  截止目前,何玉润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京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0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最近五年担任国安艺尊(北京)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百年巨匠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百年艺尊(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杨京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公告编号:2021-01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2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戴斯觉先生、秦翠萍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刘宗利先生提名刘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名李洪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拟提名戴斯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拟提名李洪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拟提名刘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拟提名秦翠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黄永强先生、何玉润女士、杨京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黄永强先生、何玉润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杨京岛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拟提名黄永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拟提名何玉润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拟提名杨京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公司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审议。同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21年3月15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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