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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325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主板和中小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及电子文档。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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