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54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披露的《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公司收到上述反馈意见通知书后,及时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落实,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相应的补充和修订,现将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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