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1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武建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董事李宜华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欧小武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选举刘敬先生出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任期自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敬先生作为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董事,其2021年度薪酬包含基本薪酬、年度业绩薪酬、年度利润提成奖励薪酬、任期激励薪酬、住房补贴和公务交通补贴六部分,其中基本薪酬标准为人民币28万元/年。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将在每年年初拟定上述薪酬和补贴的标准,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待有关薪酬确定后,本公司会在公司年报中予以披露,具体薪酬可参见本公司适时发布的年报和有关公告。董事刘敬先生简历参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运弢、孙笛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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