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晚报大厦18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王震国先生主持,会议对提交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彭刚毅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中明、傅怡堃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0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披露前六个月内(2020年7月28日至2021年1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除下表列示的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夏浪波做出的说明及承诺,其在2020年12月31日前的交易行为是在被列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之前发生的,当时未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是完全基于二级市场情况而进行的交易行为。2021年1月12日,因接到公司启动股权激励的通知而被列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因其未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具体筹划工作,所知悉信息相对有限,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利的主观故意。因此,夏浪波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出于审慎原则,对于在敏感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本人自愿承担误操作带来的后果。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参与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公司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报备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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