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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1-022

  

  持股5%以上的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投资控股”)计划于自该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不超过8,800,000股A股,占其所持公司A股总股数的比例不超过5.4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33%(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收到融捷投资控股出具的《关于减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应当及时予以公告。截至2021年2月26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注1:本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完成133,000,000股新增H股配售及其登记,本次配售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2,728,142,855股增加至2,861,142,855股。

  融捷投资控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上述期间减持的本公司股份为其二级市场买入的比亚迪A股股份及比亚迪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93.00元/股至262.66元/股。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融捷投资控股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按本次减持前公司总股本2,728,142,855股计算。

  注2:本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完成133,000,000股新增H股配售及其登记,本次配售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2,728,142,855股增加至2,861,142,855股。

  注3:截至本公告日,吕向阳先生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吕向阳先生及其配偶张长虹女士分别持有融捷投资控股89.5%和10.5%的股权,与融捷投资控股为一致行动人;吕向阳先生持有本公司239,228,62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8.361%。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融捷投资控股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方式、数量符合其减持计划,不存在不一致情形。

  3、融捷投资控股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1-02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促进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比亚迪”)及参股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汽车金融”)的业务共同发展,公司拟将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股东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由人民币40亿元调整增加至人民币68亿元整,额度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2月25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上上浮幅度(上浮幅度由双方依据市场利率、融资成本、市场回报率等综合因素协商确定)计付存款利息。

  比亚迪汽车金融为本公司联营合营企业,本公司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担任比亚迪汽车金融董事长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020年8月28日,比亚迪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参股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股东存款业务,存款总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及《关于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2020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在参股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股东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由人民币20亿元整调增至人民币40亿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及《关于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

  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在参股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股东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由人民币20亿元整调增至人民币40亿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住所: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8号林凯国际大厦20层2001、2002、2012室

  (4) 法定代表人:周亚琳

  (5) 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6) 设立时间: 2015年2月6日

  (7) 经营范围:

  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8) 股东及持股比例:

  

  (9) 财务数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4,508,965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026,242千元,2020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407,570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5,799千元(未经审计)。

  (10) 关联关系:

  本公司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担任比亚迪汽车金融董事长之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交易内容: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

  (2)调整增加后存款额度上限:人民币68亿元。

  (3)期限:董事会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2月25日。

  (4)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上上浮幅度(上浮幅度由双方依据市场利率、融资成本、市场回报率等综合因素协商确定)计付存款利息。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的存款利率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调确定,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亦不低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型同期限的存款利率。

  本次交易遵循定价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市场公司现阶段经营实际和未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比亚迪汽车金融主营业务系为购车客户提供购车贷款,其中包括向购买比亚迪品牌全系车型的客户提供贷款服务。公司向比亚迪汽车金融存入股东存款既有利于支持其业务发展,也有利于公司自有资金获取较银行同期存款更高利率的回报,同时有助于公司提高购车金融支持服务水平,对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有积极影响。本次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系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及对行业、市场发展的预期综合做出的决定,该项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按照内控管理标准,加强对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所办理业务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比亚迪汽车金融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8.03%;公司与比亚迪汽车金融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8,989万元;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审议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增加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利率依据国家政策确定,风险可控。本次交易系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及对行业、市场发展的预期综合做出的决定,将有助于公司及比亚迪汽车金融实现共同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1-02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

  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柯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柯女士计划于自该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不超过1,000,000股A股,占其所持公司A股总股数的比例不超过8.3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4%(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收到李柯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应当及时予以公告。截至2021年2月26日,李柯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注1:本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完成133,000,000股新增H股配售及其登记,本次配售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2,728,142,855股增加至2,861,142,855股。

  注2:小数点差异系四舍五入结果。

  李柯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上述期间减持的本公司股份为其二级市场买入的比亚迪A股股份及比亚迪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195.77元/股至218.50元/股。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及注2:本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完成133,000,000股新增H股配售及其登记,本次配售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2,728,142,855股增加至2,861,142,855股。

  注3:小数点差异系四舍五入结果。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李柯女士减持本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李柯女士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方式、数量符合其减持计划,不存在不一致情形。

  3、李柯女士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1-01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在参股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股东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由人民币40亿元整调增至人民币68亿元整,额度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2月25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上上浮幅度(上浮幅度由双方依据市场利率、融资成本、市场回报率等综合因素协商确定)计付存款利息;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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