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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建设机械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柴昭一先生计划自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5月5日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合计不超过3,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约0.3102%,本次增持价格不高于人民币20元/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2021年1月2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021年2月8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柴昭一先生变更后续增持方式为“通过准锦套利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增持剩余承诺增持股份2,797,600股”。

  ● 2021年2月26日,公司接到柴昭一先生通知,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02%,增持金额合计约33,818,930元,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的100%,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柴昭一

  2、柴昭一先生是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83,356,000股,占公司现股份总数966,956,865股的8.6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原增持计划情况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柴昭一先生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柴昭一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合计不超过3,000,00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约0.3102%。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不高于人民币20元/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5月5日的6个月内。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增持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二)变更增持承诺情况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2月8日召开了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变更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议案》。柴昭一先生变更本次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增持公司股份方式由“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不超过3,000,000股”变更为“通过准锦套利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增持剩余承诺增持股份2,797,600股”。原增持承诺其他条款不变。

  三、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28日,柴昭一先生增持公司股票20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09%,成交均价为13.70元,增持金额为2,772,880元;变更增持方式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2月10日,增持公司股票2,79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893%,成交均价为11.0954元,增持金额为31,007,260元。2021年2月26日,增持公司股票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31%,成交均价为12.93元,增持金额为38,790元。

  截至2021年2月26日,柴昭一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02%,增持金额合计约33,818,930元,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的100%,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披露了增持计划公告、变更增持承诺公告和增持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2021年1月23日和2021年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7)、《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变更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2、柴昭一先生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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