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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10版)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12版)

  (上接C10版)

  

  苏尔在为毛芳样母亲苏素梅之兄,据此,苏尔在为毛芳样的舅舅,毛芳样为苏尔在的外甥;陈丽英为毛芳样母亲苏素梅之弟苏尔开的妻子,据此,陈丽英为毛芳样的舅妈,毛芳样为陈丽英的外甥。陈丽英为苏晨的母亲。

  根据陈丽英、毛芳样、苏尔在、苏晨于2018年7月5日签署的《关于共同控制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并保持一致行动的协议书》,自2013年11月以来,陈丽英、毛芳样、苏尔在及苏晨为一致行动人。

  根据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为确保前述一致行动的实现,各方及各方控制的持股平台在楚天龙股东大会中就楚天龙的重大经营事项进行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以保证顺利做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必要情况下,可由陈丽英召集并主持一致行动人会议,以促使协议各方达成采取一致行动的决定;在一致行动人会议中,若各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时,应当以陈丽英的意见为准。协议各方中的若干方同时作为楚天龙董事的,则作为董事的各方在董事会相关决策过程中应当确保采取一致行动,行使董事权利。为确保前述一致行动的实现,担任董事的各方在楚天龙董事会中就楚天龙的重大经营事项进行决策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以保证顺利做出一致行动的决定。若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时,应当以陈丽英的意见为准。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郑州翔虹湾、郑州东方一马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代他人持有的情况,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0】9508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说明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有关附注的主要内容。非经特别说明,本节数据均引自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或据其计算所得。投资者若想详细了解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请阅读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全文。

  (一)合并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三)基本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值;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企业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利息收入);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股本总额;

  1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11、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期末净资产。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有关规定,公司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注:净资产收益和每股收益计算方法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S

  S=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专注于智能卡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为银行卡、社保卡、通信卡和交通卡等,整体业务规模较大,流动资产占比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末占总资产的比例在83%左右。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2017年-2019年,公司资产整体呈稳步增长趋势,总资产从2017年末的141,794.04万元增长至2019年末的149,901.28万元,公司在2017年-2019年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带动存货、应收款项等同步增长。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有所下降,主要系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下降所致。

  (2)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30日,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61,516.53万元、52,921.28万元、51,066.94万元和41,796.33万元。其中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等构成。公司非流动负债规模相对较小,主要是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等。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30日,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99、2.34、2.56和2.92,速动比率分别为1.67、2.00、2.17和2.55,呈增长趋势,短期偿债能力逐步增强,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各期末资产和负债规模相应扩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货币资金、存货等流动资产增速超过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短期借款等流动负债的增速。

  报告期内,发行人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总体上呈现增长趋势,总体处于合理水平,短期偿债能力较强;报告期内,公司借款规模持续下降,利润总额增速超过相应利息支出增速,2018年利息保障倍数较2017年大幅上升。

  2)资产负债率分析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3.38%、36.61%、34.07%和29.91%,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充足,不存在影响日常运营的偿债风险。公司不存在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或有负债,面临的债务偿还风险较低。

  综上所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未发生过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形。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情况如下: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31、3.72和4.29,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强存货的管理。存货规模在报告期内呈稳中有升的趋势,但同时公司的销售规模也在提升,综合导致存货周转率稳中有升。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49、2.40和2.30,整体呈稳中有降的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社保客户收入有所增长,社保客户回款周期较长,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降低。公司客户主要为各省社保局和各大银行,普遍还款能力较强,信用较好,应收账款回款风险较小。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680.06万元、101,093.32万元、118,209.97万元和46,076.15万元,其中2018年度和2019年度相比上年的收入增长率分别为7.91%和16.93%。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主营业务,各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在99%以上,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系智能卡、智能终端和软件及服务的销售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按产品类别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智能卡、智能终端和软件及服务的销售,报告期内该三类产品收入规模稳步增长,占比均在99%左右,其他产品的销售收入规模较小。其中,2017年-2019年公司收入占比最大的智能卡产品的年销售量分别为19,583.28万张、30,127.59万张、35,748.56万张,销售数量稳步增长。报告期内,智能卡产品的平均单价分别为4.48元/张、3.12元/张、2.85元/张和2.54元/张,产品单价呈现下降趋势的主要原因系近年来芯片、油墨等原材料价格出现周期性下滑,且行业自动化程度不断提升,产品生产成本持续下降,导致产品单价出现下滑。

  2)按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覆盖全国,其中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华中地区和西南地区的业务规模相对较大。由于智能卡产品的市场与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和地区产业战略关联性较大,因此公司营业收入的区域分布存在一定的波动性。

  3)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随季节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各季度收入分布较为均匀,四季度收入比重相对较高,主要原因系银行、通信运营商和社保管理部门是公司的主要客户,对于银行、运营商而言,春节为传统营销旺季,由于提前备货等因素影响,其第四季度对智能卡的需求量会相对较高。对于社保部门而言,其大多采取预算管理制度,采购招标安排在年中或第三季度,公司发货和收入确认主要集中在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除此之外,公司的主营收入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点。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收入金额同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受新冠疫情的影响。

  (2)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7.36%、33.27%、33.68%和35.01%,综合毛利率变动主要是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导致的,2018年综合毛利率较2017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智能卡产品的毛利率有所下降,2019年综合毛利率较2018年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软件及服务产品的收入快速增长,该产品的毛利率较高,导致公司2019年综合毛利率有所上升。2020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软件及服务产品的收入占比进一步上升,该产品的毛利率较高,拉高了公司的综合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智能卡和软件及服务的销售收入贡献的毛利占比较高,合计占主营业务毛利的88%左右,是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其中由于软件及服务的毛利率较高,因此其毛利占比超过其对应的收入占比。

  (3)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及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期间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3.60%、25.56%、21.36%和23.71%,2018年度公司期间费用率较高主要原因为股份支付费用的计提导致管理费用率较高,剔除股份支付的影响因素,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基本保持稳定。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期间费用也保持同步增长趋势。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641.68万元、10,521.69万元、647.70万元和-14,910.39万元。

  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大于净利润,公司现金流较为充裕。2019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8年大幅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2019年缴纳的以前年度计提的增值税金额较大以及公司2019年使用保证金代替银行理财作为票据保证金,导致2019年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增长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017.72万元、3,720.19万元、7,117.42万元和5,718.7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流出主要为理财产品的购入和赎回。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714.89万元、-10,529.55万元、-8,857.97万元和-4,290.21万元。2017年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在2017年10月进行增资并取得增资款,其他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及流出主要为收到和偿还银行借款。

  4、未来盈利能力趋势分析

  公司的生产工艺自动化水平较高,具有显著的规模效应。公司拥有先进的智能卡生产线、技术工艺及自动化生产工序。此外,公司致力于持续研发新技术、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旨在快速响应并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公司享有显著的规模效应。2019年,公司智能卡产品出货量达35,749万张,稳居市场第一梯队。公司通常进行大批量的集中采购,并与主要芯片商保持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使得芯片采购成本较同行业公司具有价格优势。公司拥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及信誉良好的多样化客户群体,涵盖不同领域,包括政府部门、金融、电信、交通及大型企业,公司均与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未来登陆资本市场后,公司将运用募集资金进一步提升和扩充产能,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及降低平均固定成本,规模效应或进一步强化,整体盈利水平稳定及可持续增长。

  智能卡由于其拓展性、便捷性及安全性等优势,市场需求潜力巨大,目前已在政府、金融、通信、交通、教育、安全证件、医疗健康等多个领域得到规模化的发展与应用。为了鼓励国内智能卡产业的发展,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普惠金融发展、推进信息化社会建设,近年来,政府部门制订了一系列政策鼓励、促进国内智能卡行业的发展,故行业未来市场发展前景良好。

  公司做为国内领先的智能卡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供应商,在智能卡行业形成了一定的综合竞争优势,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金融、电信、交通及大型企业,盈利情况良好。未来,公司将持续借助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企业管理经验,继续保持和提升与主要大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不断拓展新客户、新产品,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 同时,公司将不断增强研发实力,不断开发符合行业展方向、附加值较高的新产品;另外,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优化成本控制和改进生产技术及工艺,持续增强公司竞争优势。

  (五) 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一般规定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本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必须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的所余利润,由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违反《公司法》和本章程的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法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如果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则该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增公司注册资本。但是资本公积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2、报告期内股利实际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2017年度现金分红29,900万元(含税);发行人2018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发行人2019年度现金分红5,052.21万元(含税);发行人2020年1-6月现金分红4,210.17万元(含税)。

  3、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批准并成功发行,则本次发行日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前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4、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公司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包括: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发放分红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指: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若公司净利润快速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情况下,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拟发行证券、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募集或发行、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等信息。

  (2)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审核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提出审核意见;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利润分配的实施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当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以及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在公司业绩发布会中就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如未召开业绩发布会的,应当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有效方式召开说明会,就相关事项与媒体、股东特别是持有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媒体和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有广州楚天龙、湖北楚天龙、郑州楚天龙、鸿湾科技、智集技术、北京中天云科、浙江京图等7家控股子公司和湖南中天云科等1家控股孙公司,无参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如下:

  

  1、广州楚天龙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广州楚天龙的股权结构如下:

  

  最近一年及一期,广州楚天龙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下同。

  2、湖北楚天龙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湖北楚天龙的股权结构如下:

  

  最近一年及一期,湖北楚天龙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郑州楚天龙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郑州楚天龙的股权结构如下:

  

  最近一年及一期,郑州楚天龙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鸿湾科技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鸿湾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最近一年及一期,鸿湾科技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5、智集技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智集技术的股权结构如下:

  

  最近一年及一期,智集技术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6、北京中天云科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北京中天云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最近一年及一期,北京中天云科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下转C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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