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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10万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19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26 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630万元变更为12,84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9,630万股变更为12,840万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鉴于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1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拟将注册资本变更为12,840万元,将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草案)>”)的议案》,同意《章程(草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并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1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及公司规范化治理需要,拟将《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余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后董事长将委派相关人员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1-007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规范化治理需要,拟对《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余条款不变。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1-008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3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18日

  至2021年3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适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3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9号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接待室

  (三)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3. 股东可按已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均应不迟于在登记截至时间(2021年3月16日16:0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需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附登记材料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 为保障股东参会权益及登记有效进行,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行程码验证等相关防疫工作。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旅途中转)的拟参会人员,请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备并提供本次股东大会前7日内核算检测为阴性的有效证明,配合做好信息登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工作。

  (二)会议签到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到达会议现场并办理签到,签到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下午14:00-14:30。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9号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3022

  电话:0519-68859335

  传真:0519-85120202

  联系人:金银龙、岳欣莹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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