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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1-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截至2021年2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251,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购买的最高价为11.55元/股、最低价为9.5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3,098,115.70元(含交易费用)。

  2021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9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2.20元/股,回购期限从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8月4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2021年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251,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购买的最高价为11.55元/股、最低价为9.57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3,098,115.70元。截至2021年2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251,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购买的最高价为11.55元/股、最低价为9.5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3,098,115.70元(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2月19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805.79万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951.45万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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