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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学武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3月1日下午15:00在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行政总部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人,无委托出席情况。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学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定了《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兰波先生、杨林广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兰波先生、杨林广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制定修改《公司章程》方案、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禁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兰波先生、杨林广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

  4、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议: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工作安排,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另行发布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其他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1-012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勇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18日通过电话、专人送达的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3月1日下午15:40在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行政总部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其中:以通讯方式表决1人,无委托出席情况)。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勇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且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网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1-013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红艳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红艳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股东大会中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Yankershop Food Co., Ltd

  (3)设立日期:2005年8月4日

  (4)注册地址: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工业园

  (5)股票上市时间:2017年2月8日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7)股票简称:盐津铺子

  (8)股票代码:002847

  (9)法定代表人:张学武

  (10)董事会秘书:朱正旺

  (11)公司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沙湾路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

  (12)邮政编码:410005

  (13)联系电话:0731-85592847

  (14)传真:0731-85592847

  (15)互联网地址:www.yanjinpuzi.com

  (16)电子信箱:yjpzzqb@yanjinpuzi.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工作安排,另行发出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红艳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红艳 女士,1967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法学教授,1989年8月至1994年6月,历任邵阳市郊区雨溪桥乡人民政府司法助理、长沙市第五制鞋厂法律顾问、长沙水泵厂法律顾问、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律师,1994年6月至今,历任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长沙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为长沙理工大学法学系教授、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同时担任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泰州亿腾景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 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因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工作安排,另行发出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征集方案待与下次股东大会通知一并披露。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2、征集时间:待定。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可直达公司前台)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朱正旺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

  邮政编码:410005

  联系电话:0731-85592847

  公司传真:0731-8559284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聘请对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王红艳

  2021年3月2日

  附件: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红艳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议下述议案的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审议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结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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