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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603823           证券简称:百合花       公告编号:2021-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2月28日,共10日。

  (3)公示方式:公示窗及公司内部办公系统。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电子邮箱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收集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2、 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 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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