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61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1-013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常州常投云信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常州常投云信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常投云信”)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常州常投云信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并发起新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常投云信(持有公司股份2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39%)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90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45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2021年3月1日,公司收到常州常投云信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因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常州常投云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减持前的 5.39%,下降至减持后的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常州常投云信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其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与股东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常州常投云信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常州常投云信持有公司22,249,9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5、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常州常投云信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告知函》;

  2、常州常投云信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瑞达期货

  股票代码:002961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常投云信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8号1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3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期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瑞达期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常州常投云信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章秀春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7年01月26日

  5、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8号1号楼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98053477A

  7、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8、通讯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8号1号楼

  9、合伙人情况:

  

  10、主要人员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其所持有的瑞达期货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公司于2021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并发起新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90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45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减持计划减持瑞达期货股份1,750,100股,占瑞达期货股份总数的0.3933%。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其他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瑞达期货股份24,000,000股,占瑞达期货总股本的5.3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瑞达期货股份22,249,900股,占瑞达期货总股本的4.99%。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年3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1,750,100股瑞达期货股份,占瑞达期货总股本的0.3933%。具体减持情况如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瑞达期货股份24,000,000股,占瑞达期货总股本的5.3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瑞达期货股份22,249,900股,占瑞达期货总股本的4.99%。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常投云信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2021年3月1日,常州常投云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卖出瑞达期货股份1,750,100股。

  除上述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瑞达期货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9号13层

  3、联系电话:0592-26816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常州常投云信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披露义务人:常州常投云信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1年3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常投云信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1年3月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常投云信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1年3月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