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2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2.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票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有关上述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2,641,96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9%,最高成交价为10.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8,862,788.1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方式、回购数量、回购交易的委托时段、回购价格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本次回购计划实施中,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12月2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02,773,292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25,693,323股)。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