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1董-02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2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3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当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名单如下:郭嘉祥、林崇、叶宏、陈丽芳、雷石庆、胡建华、刘宁、郑守光。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放弃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14.30%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能集团”)以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交中心”)2020年6月30日(本项目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19,963.87万元作为基准,以挂牌价格4610.73万元对外公开挂牌转让持有海交中心14.30%股权。根据海交中心章程规定,闽东电力作为海交中心股东,享有对该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董事会认为:福能集团所持有的海交中心14.30%股权本次挂牌价格为4610.73万元,即使本次挂牌流拍,再次挂牌的价格下调10%后仍有约4149.66万元,而其相应的账面价值为2853.55万元,增值率偏高;海交中心自2013年7月开业以来运营效益不佳,截止2020年6月还处于历年累计亏损中;公司参股海交中心是作为非主业相关的一种财务性战略投资,目前公司已持有海交中心4.76%股权,没必要再受让该股权,根据该公司现在发展状况,即使公司受让该股权,所持有的股权也只有19.06%,在没有分红的情况下,也体现不了该项目的投资收益;放弃该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董事会同意放弃福能集团持有的海交中心14.3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福能集团所持有的海交中心14.30%股权本次挂牌价格为4610.73万元,即使本次挂牌流拍,再次挂牌的价格下调10%后仍有约4149.66万元,而其相应的账面价值为2853.55万元,增值率偏高;公司参股海交中心是作为非主业相关的一种财务性战略投资,且海交中心自2013年7月开业以来运营效益不佳,目前公司已持有海交中心4.76%股权,没必要再受让该股权;根据该公司现在发展状况,即使公司受让该股权,所持有的股权也只有19.06%,在没有分红的情况下,也体现不了该项目的投资收益;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此,我们同意公司放弃福能集团持有的海交中心14.3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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