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1—08号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6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3日,在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公司中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叶玉盛先生、张奉军先生、张宗俊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局主席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江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运营管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裁彭朗先生提名,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吴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局任期届满时止。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补选吴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后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任期届满时止。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局推荐,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补选马天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后选人。截至日前,马天平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马天平先生已出具书面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马天平先生任职资格还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任期届满时止。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决定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3月15日。

  以上第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一年三月四日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1—09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为加强公司运营管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裁彭朗先生提名,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吴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局任期届满时止(吴洋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一年三月四日

  附:吴洋先生简历

  吴洋,男,汉族,37岁,本科学历。历任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副董事长,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新疆新研牧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新疆鑫创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副总裁。

  截止日前,吴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1—10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司董事张宏武先生、独立董事叶玉盛先生向公司董事局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补选公司副总裁吴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后选人,经公司董事局推荐,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补选马天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后选人。

  截至日前,马天平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马天平先生已出具书面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候选人已出具书面承诺同意被提名,任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还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任期届满时止。上述候选人当选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一年三月四日

  附:

  吴洋先生简历

  吴洋,男,汉族,37岁,本科学历。历任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副董事长,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新疆新研牧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新疆鑫创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副总裁。

  截止日前,吴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

  马天平先生简历

  马天平,男,汉族,1959年出生,刑法研究生课程结业,1985年取得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法律专业毕业证书、1989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考取得律师资格,1998年至2000年在四川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研修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历任四川开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现任上海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四川永尊酒业有限公司董事,四川仙潭酒业集团董事。

  截止日前,马天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1—11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5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上午9:15至2021年3月19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大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截止2021年3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5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3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3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载公司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21年3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廖荣

  联系电话:(0838)2301092

  传    真:(0838)2301092

  联系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1800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0

  2.投票简称:金路投票

  3.提案表决:上述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下午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2:授权委托书1(社会公众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作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2(法人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对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作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提名本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第六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同意公司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特此承诺。

  承诺人:马天平

  2021年3月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