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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542,953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2、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3月1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海德曼”)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号)同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500,000股,并于2020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53,971,72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1,689,6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2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282,0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账户数量为364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542,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3月1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浙海德曼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浙海德曼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542,9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6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2)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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