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1-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三年。同时,2021年财务公司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3.6亿元的免担保信用综合授信业务, 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且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50%。
因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故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永
注册资本:650,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31 号 01 至 03 层,07 至 09 层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10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911P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十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四)有价证券投资;(十五)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17,895,170.59万元,净资产为1,237,263.6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45,810.02 万元,净利润189,108.21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情况:存款、贷款、结算、担保以及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金融服务主要内容
1.财务公司同意根据公司需求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1)存款服务;(2)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3)结算服务;(4)综合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应收账款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5)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提供的其他业务。
2.财务公司在为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财务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有关政策,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公司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如财务公司无法给予满足前述条件的利率水平,则由双方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解决;同等条件下,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利率;也不低于双方确定的协商利率。除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特别情况,公司可随时提取在财务公司的全部存款;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期限、业务类别、产业政策、客户性质、风险溢价等因素进行定价。不高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如财务公司无法给予满足前述条件的利率水平,则由双方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解决;
(3)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而产生的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4)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一般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5)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决定存贷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6)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财务公司应协助公司开展资金平台系统建设,加强对公司对子公司的资金管理。
为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未经公司允许,财务公司不得用于购买高风险金融产品,不得向国家政策限制性的行业发放贷款。
(7)在遵守协议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公司促使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单位)与财务公司应分别就相关金融服务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依据并符合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二)陈述和保证
1.公司向财务公司做出如下陈述与保证。下述陈述与保证是在协议签约之日做出的,并被视为在协议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1)公司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签订和履行协议的资格和能力;
(2)公司提供给财务公司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3)公司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在近一年内的经营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
(4)公司签订和履行协议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对公司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已签订或正在履行的其他任何合同均无抵触;
(5)公司未隐瞒其所涉及的诉讼、仲裁、索赔事件或其他可能危及财务公司权益实现的违法违纪事件;
(6)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将积极考虑与财务公司的合作,将财务公司作为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
(7)除经财务公司确认并书面同意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主管部门的要求外,公司必须对在签订、履行协议及以后具体金融服务协议的过程中获取的有关财务公司的信息和资料承担保密责任,并促使其知情人员承担相同的保密责任;
(8)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任何可能对公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资格和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变更主营业务或减少注册资本、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发生变更、重大资产处置行为、发生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以及拟申请破产、解散和清算),应于重大变化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财务公司;
(9)公司承诺,公司如违反协议任何条款,公司应向财务公司全额赔偿财务公司因此而遭受或承担的损失、损害、第三方索赔或其他责任。
2.财务公司做出如下陈述与保证。下述陈述与保证是在协议签约之日做出的,并被视为在协议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1)财务公司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财务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现持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其他所有提供服务的相关资质;
(2)财务公司拥有所需的签署、交付、履行协议及为履行协议所需的其它任何文件的权力。协议及任何该等其他文件生效后,将对财务公司构成合法、有效、具约束力及可执行的协议及义务;
(3)财务公司签署、交付及履行协议,不违反财务公司公司章程或对财务公司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财务公司已签订或正在履行的其他任何合同均无抵触;
(4)除协议另有规定外,所有财务公司订立、交付、履行协议所需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关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申领、取得或备案的批准均已授予、取得或完成,且该等批准均是有效的;
(5)财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公司章程及风险控制规则经营和运作其业务;
(6)除经公司确认并书面同意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主管部门的要求外,财务公司必须对履行协议过程中获取的有关公司或其业务的信息承担保密责任。财务公司应促使其知情人员承担相同的保密责任;
(7)财务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经公司要求,在审计报告出具日的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必要时,经公司要求,财务公司应将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提供给公司,但公司应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财务公司;
(8)财务公司在根据公司需求为公司或公司的分、子公司提供存款和结算业务时,有义务保证公司或公司的分、子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保证按照公司指令及时调拨、划转、支取相应存款。如财务公司未能履行上述义务,经公司书面催告后【三十】日内财务公司未采取补救措施,公司有权利从财务公司已经提供给公司或公司的分、子公司的贷款中抵扣同等数额,且公司有权利单方终止协议。
(三)财务公司承诺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将于下列存款风险事项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
1.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31条、第32条、或第33条规定的情形;
2.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3.财务公司发生计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财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50%或该股东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
6.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超过30%;
7.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8.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9.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的10%;
10.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1.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12.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四)在公司知悉财务公司关于存款风险事项的通知后,公司享有下列权利:
1.要求财务公司说明风险事项的原因以及提出防范、控制、化解风险的相应措施;
2.必要时对财务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开展风险评估;
3.要求提取其在财务公司的部分或全部存款;
4.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财务公司履行义务;
5.中止、终止协议。
6.财务公司承诺,如财务公司违反协议任何条款,财务公司对公司所遭受或承担的损失、损害、第三方索赔或其他责任进行全额赔偿。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协议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协议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2.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协议仍然有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协议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凡因签订及履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结果是终局的,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争议外,协议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3.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国法律(仅为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法律)。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以及流动资金需求,可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和畅通的融资渠道。财务公司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受国家监管部门的持续、严格监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资金需求,有利于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该议案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协议中约定的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协议中约定的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已履行当前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实施该等关联交易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四)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1-008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超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码科技”)和西安航天三沃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沃机电”)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成员单位等关联方之间存在部分必要且合理的关联交易,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为74,566.00万元,主要交易类别涉及采购原材料、设备及技术服务,销售商品、设备及提供服务,以及贷款等其他业务。
2020年3月20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50,067.00万元,实际发生42,473.00万元,未超出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关联交易额度。
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任全彬、刘勇琼、罗向东、李健、翁骏、付若愚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发展及业务运行需求,2021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预计金额为74,566.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关联人采购商品、设备及技术服务
2.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技术服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向关联人采购商品、设备及技术服务
2.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技术服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名称: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燕生
注册资本:200亿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8号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管理;战略导弹、战术地对地导弹、防空导弹、各类运载火箭、各类卫星和卫星应用系统产品、卫星地面应用系统与设备、雷达、数控装置、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及设备、保安器材、化工材料、建筑材料、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电子及通讯设备、汽车及零部件的研制、生产、销售;航天技术的科研开发、技术咨询;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货物仓储;专营国际商业卫星发射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的成员单位。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企业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抗风险能力较强,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公司的关联债权债务均为生产经营相关,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名称: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永
注册资本:650,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01至03层,07至09层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911P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十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四)有价证券投资;(十五)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同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企业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抗风险能力较强,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公司的关联债权债务均为生产经营相关,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方名称:陕西宇航科技工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晔
注册资本:10,500 万元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田王特字1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成立日期:1996年4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220578402L
经营范围:机电产品、机电设备、电子检测系统、高低压配电柜、非标准设备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工程机械设备的安装及设备租赁;电信、广电业务代理;装饰装修、通信工程、安防工程的施工;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产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通信器材、焦炭、煤炭、化肥、矿石、黑色及有色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产品(危险、易制毒、监控化学品除外)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仓储(危险品除外);物业管理;房屋、场地租赁;汽车销售(小轿车除外)及信息咨询服务;二手车市场管理;二手车交易及相关服务;热力生产、水、电转供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广告);转口贸易;餐饮服务;汽油、柴油、燃料油、蜡油、渣油、石脑油、煤焦油、轻烃、芳烃、碳十、甲醇、乙醇、甲苯、粗苯、天然气、石蜡、轻质化煤焦油(无储存场所和设施)的批发;机械加工;建筑施工总承包;会议服务;内部员工培训;普通道路运输业务;汽车租赁;住宿;农产品、粮油制品、畜禽产品、乳制品、水产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剂、饮料、酒类、土特产品、保健食品、茶叶、废旧钢材、副食品、纺织品、电子产品的销售;机票代理销售;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及优化服务;智能楼宇建设、综合布线工程、通信管道及通信线路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通信基站选址、建设施工、维护;通信基站设施的租赁、维护保养;水电费的代收代缴;家用电器、厨卫、热泵热风机、热泵热水器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同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企业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抗风险能力较强,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公司的关联债权债务均为生产经营相关,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方名称:西安航天化学动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钱凯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辋川镇特字16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成立日期:1995年5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22057839XU
经营范围:航天产品及有关协作产品的科研生产,球型铝粉、金属粉末材料及制品、功能涂层的生产销售;非标准设备设计及加工;机械、电子仪器仪表的修理;理化测试分析;民用复合固体推进剂、气体发生器及油田增油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油田井下作业、高能气体压裂、热造缝及定向射流解堵、岩石工程爆破施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会议接待;餐饮、住宿(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同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企业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抗风险能力较强,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公司的关联债权债务均为生产经营相关,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方名称:西安航天复合材料研究所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杰
开办资金:11,512万元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田王街特字1号
单位类型:事业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352300755
业务范围:结构复合材料研究、功能复合材料研究、相关材料和产品研制与技术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同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企业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抗风险能力较强,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公司的关联债权债务均为生产经营相关,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方名称:湖北航天化学技术研究所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小平
开办资金:6,635万元
住所: 湖北省襄阳市清河路58号
单位类型:事业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615672233G
业务范围:航天工程用动力源研究、含能材料研究、子材料研究、新型航天材料研究、理化分析技术研究、推进剂专业理论与工程研究、非标准设备设计技术研究、固体推进剂安全评估与评价、危险化学品检测检验、相关产品研制、专业培训与技术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同属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企业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抗风险能力较强,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公司的关联债权债务均为生产经营相关,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及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基于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及结算
公司将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及时与关联方签订协议,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一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为正常的经营活动产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基于市场化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了解与查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研究分析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行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测情况,公司与关联方2020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相关,理由合理、充分;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关联交易所占公司同类业务总额比例不大,对公司经营收入和利润的影响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构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2020年度实际发生关联交易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拟进行的交易价格依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该议案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将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履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四)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1-009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7日证监许可[2020]171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84.81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2,694,414.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人民币36,712,858.71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65,981,555.29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0,024,992.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956,562.54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9月21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0)08000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136,398,450.13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3,971,043.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32,427,407.13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1,808.96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9,869,921.37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专门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存储。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执行。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兴庆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超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码科技”)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及光大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航天三沃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沃机电”)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及光大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2月28日止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10,479,221.59元,其中: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3,971,043.00元;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为6,508,178.59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规定存在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1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
编制单位: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1-010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439,452.7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61,147,074.4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114,707.44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13,436,498.58元,减母公司年度分配现金股利12,850,000.00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5,618,865.54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5,392,31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0,566,677.28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阅。本次利润分配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5,392,313.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满足股东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同意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1-013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结合近年来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安全保障部,原安全计划部名称变更为经营计划部。
附件: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
特此公告。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
调整后公司组织机构图
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1-006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超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码科技”)和西安航天三沃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沃机电”)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超码科技、三沃机电在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及票据使用额度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以下明细中所列示的金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3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因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同为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故本次拟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未参与表决。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西安超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56号研祥城市广场B座23层2322室
法定代表人:刘勇琼
注册资本:柒仟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航空产品零部件研发、制造;航空器部件维修;树脂基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炭/炭复合材料及其制品、陶瓷基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石墨材料及其制品、橡胶制品、金属制品、化工材料及其制品(不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小型固体火箭发动机喷管、机器设备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维修、服务及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进出口货物、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62,215.13万元,净资产26,471.60万元,负债总额35,743.5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4,2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5,743.5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上述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二)名称:西安航天三沃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大道1000号
法定代表人:罗向东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测控装置及智能终端、探空及制导火箭箭上机电单机产品、全电子点火系统、地面测试发控设备及系统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咨询;称量产品、智能称量系统、工业控制系统、智能城市管理系统、智能交通系统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测试及技术服务咨询;安防工程、机电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信息系统和软件的研发;地基基础及土建工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和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4,579.45万元,净资产11,614.48万元,负债总额12,964.9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8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809.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上述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子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超码科技提供担保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 7,2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票据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具体以银行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担保期限:1年;
反担保情况: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二)为三沃机电提供担保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 4,2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额度不超过4,800万元,票据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以银行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担保期限:1年;
反担保情况: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为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定的额度,具体担保条款在实际担保业务发生时,由相关方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审批总额为3000万元,实际使用总额为2029.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64%。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是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公司持有超码科技、三沃机电100%的股权,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超码科技、三沃机电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后,我们认为:子公司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及票据使用额度提供担保,主要为保障其生产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支持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超码科技有限公司和西安航天三沃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及票据使用额度提供担保,主要为保障其生产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支持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并同意该议案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中天火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天火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四)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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