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3月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3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仕军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孙明磊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监事职务。由于孙明磊先生在任职期内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孙明磊先生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孙明磊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决议提名刘芳兰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3月5日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芳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先歌国际影音有限公司人力行政中心人事襄理;2018年7月至2019年2月任深圳市德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主管;2020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主管。
刘芳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芳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孙明磊先生书面辞职报告,孙明磊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销售总监职务。
鉴于孙明磊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孙明磊先生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孙明磊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公司及监事会对孙明磊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孙明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孙明磊先生通过珠海中天智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2%。孙明磊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限售、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
2021年3月4日,监事会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芳兰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刘芳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5日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芳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先歌国际影音有限公司人力行政中心人事襄理;2018年7月至2019年2月任深圳市德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主管;2020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主管。
刘芳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芳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当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因工作人员疏忽,出现两个股权登记日,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具体内容详见当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3月4日,公司董事会接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娟女士出具的《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87.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9%。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是: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孙明磊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监事职务。由于孙明磊先生在任职期内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孙明磊先生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孙明磊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提名刘芳兰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重新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上午9:15至2021年3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年3月8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7.01 选举何晓晓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7.02 选举刘芳兰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其中议案1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含)以上通过。议案2、3、4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议案4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将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进行投票表决。本次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上述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请详见2021年2月26日及2021年3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3月1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现场参会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
(三)现场参会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书面信函或传真请在2021年3月11日17:00前传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1)通过来信请寄: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证券事务部收,邮政编码:51813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通过传真登记的,传真请发:0755-8626720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夏群波
会议联系电话:0755-86267201
会议联系传真:0755-86267201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
邮政编码:518132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四)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3028
投票简称:振邦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3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备注:没有事项请填写“无”。
附件3: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_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李建锋先生书面辞职报告,李建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技术总监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建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建锋先生通过珠海中天智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65%。李建锋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限售、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公司及监事会对李建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代表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曾云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曾云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3月5日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曾云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T工程师。
曾云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曾云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